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管理財政信息、財政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接待以及局機關財務、基本建設、環境秩序、國有資產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
負責局機關及各鄉鎮財政所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勞動工資管理;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負責對鄉鎮財政所的行政管理和幹部職工年度考核定級工作;調查掌握全市財政系統幹部隊伍精神文明建設情況;草擬並組織實施全市財政系統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計畫;開展財政普法工作,負責管理全市財政系統幹部職工思想政治工作。
(三)預算股
研究全市財政發展戰略和財政分配政策;制訂全市財政體制規劃並提出有關建議,協調各項財政體制改革工作,制定鄉鎮財政體制;編制年度市本級預算、決算草案;管理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匯總審定各部門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編制和批覆部門預算及政府採購計畫;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統一辦理預算追加、專項補助、稅收返還事宜;負責監督執行金庫管理制度和政府總預算會計、預算外會計制度,草擬實施辦法;負責市本級財政資金的審核、撥付;負責財政轉移支付工作,承擔與市人大財經委員會與審計工作的有關聯絡事宜;負責小汽車定編工作。
(四)國庫股
監督執行金庫管理制度和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結合桂平實際擬訂實施辦法;負責按年度預算計畫執行預算,辦理本市經費撥付和市對鄉鎮的預算資金調度工作;跟蹤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匯總市直屬部門決算,彙編全市年度決算;統一管理市財政的銀行開戶;管理市預算外資金專戶;統一辦理財政資金的集中收付,配合財政部門建立和完善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協助進行預算控制和用款計畫審核工作,負責建立預算單位收支總賬及分類管理系統,承擔財政撥款方式改革後的財政資金審核、支付和會計核算工作,全面反映財政支出情況,提供全面、及時、準確的支付信息材料,監督預算外資金收入收繳,承擔財政支付和收付系統內部的監督檢查、系統維護,負責國債兌付資金管理的具體操作業務等。
(五)債務管理股
根據桂平市經濟發展的需要和財政管理的承受能力,制定財政負債合理控制水平,研究預防和化解財政風險的對策措施;草擬全市財政負債管理辦法;管理市本級的內債、國債轉貸資金;制定桂平市公共工程項目有償資金的借、用、還計畫;制定負債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和監督制度,負責到期資金的回收工作。負責財政周轉金、“二會一部”債務管理工作。同時,負責國庫券及有價證券的發行、兌付、管理、監督;負責社會發行的各種基金管理。
(六)農業股
參與管理和分配財政支農資金、財政扶貧資金和重要救災防災資金;管理農業、林業、水利、扶貧等政策性專項貸款貼息工作;管理農口企業財務;對部門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過程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並對項目進行效益考核;研究農業發展政策和農村改革的法規。
(七)經濟建設股
負責掌握計畫、經貿等部門業務基本情況,並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規範性檔案、制度的研究草擬工作;牽頭負責與市計畫等有關部門在財政投資領域的政策協調和項目安排;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負責全市財政性投資基建項目的實施和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置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同時,負責草擬公共資源的統計評價規範性檔案;建立公共資源統計報告制度和統計評價指標體系;負責公共資源的統計分析,建立公共資源資料庫;草擬清產核資的方針政策及有關制度和辦法,組織實施清產核資工作。負責分管全市國有資產產權管理;負責征繳分管全市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國有資產占用費。
(八)紀檢監察辦公室
協助單位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認真管好黨風政風,對黨員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負責接待並處理黨員、行政監察對象的申訴和檢舉控告黨員、行政監察對象或黨組織問題的來信來訪。按規定程式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及時向單位領導和上級紀委反映信訪動態。
(九)財政監督檢查股
負責承辦全市財政稽查的規範性檔案和管理制度草案的起草;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查處重點違反財經紀律和打擊報復案件;監督單位財務收支管理情況。
(十)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股
制定桂平市政府採購政策、制度和實施辦法;結合部門預算,協助預算股編制市本級政府採購預算,制定和調整政府採購目錄,並負責向社會發布;參與政府採購工作的監督執行;負責全市政府採購的統計分析;受理政府採購中的投訴事項。
(十一)農村財政財務管理股
指導農村財政財務工作;參與財政涉農資金監督檢查;協調有關涉農財政政策落實
(十二)會計管理股
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研究提出會計改革和政策建議;組織貫徹實施會計法規、準則和制度,草擬有關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組織和管理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全市會計職稱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負責會計委派制試點工作。
(十三)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股
負責掌握行政事業單位業務的基本情況,並參與分管全市行政事業單位的發展規劃和相關規範性檔案、制度的研究草擬工作;監督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研究事業單位支出結構配置,提出最佳化配置建議;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負責對所有事業單位的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資金管理和使用。重點負責掌握民政、衛生、勞動與社會保障的基本情況,並參與這些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規範性檔案、制度的研究草擬工作;參與編制社會保障預算草案;參與管理和分配財重要救災防災資金;負責本級預算外資金收支決算,負責匯總土地出讓金的報表管理;參與房改管理和有關財政政策研究。
(十四)社保股
參與研究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社會保障的政策建議;負責社會保障政策的協調工作;參與研究就業政策,並提出完善和改進意見;負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和監督;負責管理優撫安置經費,救災救濟補助經費(包括重大自然災害救災補助費和特大自然災害後重建補助費等)、衛生專項補助經費(含衛生、中醫和行政事業單位醫療經費)以及基本養老保險、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執行統一的標準和相應的財務制度;負責局內各股室管理的有關社會保障資金和保障救災經費的協調、匯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