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曾任紐約州文官委員會審查。1925年,代表中國留美學生和旅美華僑,回國聲援五卅運動,後任廣東大學教授。1926年任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長。1927年以後,歷任國民黨“清黨”委員會委員,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長,中央政治大學校長,考試院考選委員、副院長,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1946年和1948年,當選制憲國民大會和行憲國民大會代表。1949年去台灣後,歷任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教務長、校長、名譽校長,台灣政權“教育部”學術審議委員會委員、“考試院”高等考試典試委員、甲種特種考試典試委員等職。著有《1922年至1949年的中國國共鬥爭》。1990年去世。
先生個性恬淡,一生獻身教育,在東吳復校極為艱困之際投身本校講壇,其身教、言教莫不秉持"人格是尚,真理是從"從的原則,春風化雨,數十年如一日,深得師生愛戴,主持校務其間,建立許多規章制度,貢獻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