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桑達瓦(西藏自治區林芝市工布江達縣朱拉鄉人民政府原副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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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桑達瓦,男,藏族,1990年1月生,西藏日喀則人,2017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14年11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曾任西藏自治區林芝市工布江達縣朱拉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2022年4月,經工布江達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工布江達縣委批准,決定由工布江達縣紀委給予格桑達瓦開除黨籍處分;由工布江達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格桑達瓦
  • 國籍中國
  • 民族:藏族
  • 出生日期:1990年1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2014年11月至2015年07月,工布江達縣工布江達鎮人民政府科員;
2015年07月至2019年06月,工布江達縣財政局科員;
2019年06月至2019年11月,工布江達縣財政局一級科員;
2019年11月至2020年04月,工布江達縣朱拉鄉人民政府副鄉長人選;
2020年04月,工布江達縣朱拉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2022年4月,給予開除黨懂舟籍、開除公職處分。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2年3月訊息:西藏自治區林芝市工布江達縣朱拉鄉人民政府副鄉長格桑達瓦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工布江達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4月,經工布江達縣委批准,工布江達縣紀委多淋辯監委對工布江達縣朱拉鄉人民政府原副鄉長格桑達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格桑達瓦喪失理少洪辨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薄,心無戒懼,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違規競拍公務車輛;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長期利用上班時間購買彩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財政資金;侵譽您歡尋吞公款,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
格桑達瓦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犯罪、挪用公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不知止、不知恥,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工布江達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工布江達縣委批准邀頌兵,決定由工布江達縣紀委給予格乘戒紋桑達瓦開除黨籍處分;由工布江達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提起公訴

2022年5月,林芝市工布江達縣朱拉鄉人民政府原副鄉長格桑達瓦(副科充淚希紙級)涉嫌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由林芝市工布江達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林芝市工布江達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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