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雷安

格拉雷安,瑞士音樂理論家。幼年在伯爾尼學音樂。1506年入科隆大學學哲學和神學;數學和音樂。1510年開始教學。1522年,他所在的巴瑟市成為宗教改革中心。他先崇拜路德,後反對改革。當一些改革者提倡用日常語言歌曲代替平詠時,他寫文章為自己收集的經文曲集男高音分譜中的格列高利平詠作了有力的辯護。1529年他任神學教授。其最著名的著作為《十二調式論》 (1547年出版)。其中的第二卷論述了套用於平詠和其它單旋律的十二種調式的理論,第三卷論述了套用於復調音樂的十二種調式的理論。從音樂觀點來看,他的調式原則的碩果可以在文藝復興後期作曲家的作品中找到,他們把他的思想套用到許多器樂作品中: 如A·和G·加勃里埃利等人的托卡塔和利切卡爾,都用了十二個調式。現代學者認為《十二調式論》的價值在於內容的異常多樣化,稱他為音樂變遷史的奠基人,稱他的書的內容包羅萬象(收集了120多部音樂作品),是音樂人文主義的不朽之作,並引用了他對弗蘭克 —尼德蘭學派作品復調方法的詳盡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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