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及呼倫貝爾市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點企業的運行和協調。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
(二)負責保障工業經濟運行。負責全市工業經濟運行的監測、分析、預測、協調及巨觀調控工作。組織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存在的重大問題,負責煤電油運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三)負責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負責提出全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核報送屬於呼倫貝爾市及以上工業和信息化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備案的項目,備案許可權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四)指導全市工業園區發展工作,組織實施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工業園區運行監測、考核評價等工作。
(五)負責工業領域行業管理。組織落實傳統產業技術改造相關政策。提出產業結構調整建議。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落實重點行業準入制度。組織實施工業布局調整。依法履行鹽業行業、裝備製造業、原材料工業、消費品工業行業管理職責。負責全市民爆行業生產、銷售環節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綠色食品產業發展工作。
(六)指導工業綠色發展。擬定並監督實施全市工業能源節約和綠色發展等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工業節能監察工作。指導推進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和產業發展。
(七)推動工業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用相結合。負責參與國家、自治區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八)負責工業領域信息化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承擔工業領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電子商務、電子認證工作。協調指導全市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共建及網路資源共享。負責電子政務外網建設、運行、管理。統籌全市電子政務項目建設。推動全市信息數據資源共享。
(九)推進工業中小企業發展。貫徹落實工業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產業政策。負責全市工業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擬訂根河市促進工業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措施。協調工業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相關工作。
(十)貫徹執行上級關於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外商投資工作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研究商務發展趨勢,制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商貿流通產業管理工作。負責推進全市商貿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中小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商貿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十二)負責市場體系建設工作。研究提出促進全市市場體系建設的措施方法,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推進商業體系建設工作。
(十三)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全市市場經濟秩序。指導商業信用銷售,配合推動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按照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督促指導商貿服務業、大型商貿(會展)活動場所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四)負責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工作。組織實施全市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全市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肉類等重要商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依法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十五)負責對外貿易管理工作。擬訂全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指導全市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配合上級對外貿易相關商品、技術進出口計畫管理。
(十六)負責進出口貿易工作。執行上級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成套設備進出口貿易政策和加工貿易管理辦法。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出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十七)負責服務貿易管理工作。執行上級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落實上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政策的措施。負責全市會展業促進工作。
(十八)負責全市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加強與俄羅斯、蒙古國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經貿合作。依法管理對外承包工程、外派勞務、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配合上級對外援助工作事項。
(十九)指導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利用外商投資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配合上級對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等事項的備案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促進相關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二十)管理和指導室內裝飾業。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委網信辦有關職責分工。
(1)市工信局負責工業領域信息化工作,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發展,指導協調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網路資源共建共享。
(2)市委網信辦負責全市信息化推進工作。
2.與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市場經濟秩序、藥品流通管理、酒類流通等方面的職責分工。
(1)商務局負責牽頭推進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等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負責擬訂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2)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上級授權負責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承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工作。負責酒類流通監管和酒類食品安全。
(3)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領域發展規劃和政策。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3.與市發改委(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在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1)商務局負責肉類儲備管理。
(2)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負責邊銷茶儲備管理。
(3)市發改委(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其他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
內設機構
(一)行政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檔案運轉、信息宣傳、內部督查、會務、安全保衛、保密、機要、檔案、財務、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後勤保障、固定資產管理等政務事務性工作。負責重要檔案、綜合性文稿起草。負責機關依法行政日常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法治宣傳等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等工作。負責行政權力事項的梳理審核、管理和監督運行工作。負責指導、規範和監督本系統行政執法行為。負責系統內信訪事項的接待管理,並承擔相應的化解和穩控工作。
(二)經濟運行辦公室
承擔全市工業運行日常監測和分析工作,發布預測預警信息,組織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承擔工業運行中的煤電油運綜合協調;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綠色製造體系建設和自願型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開展工業節能監察工作。指導推進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和產業發展。
(三)投資規劃(綠色食品發展)辦公室
提出全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報送屬於呼倫貝爾市及以上工業和信息化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備案的項目,備案許可權內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產業政策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工業重點項目建設,組織推動工業技術改造項目建設。負責石油化工、煤化工、冶金、建材工業行業管理。研究擬訂原材料工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相關技術規範、標準。宣傳、貫徹國家及自治區原材料工業準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裝備製造業和輕工、紡織、食品、醫藥等消費品工業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推進智慧型製造發展,推進技術裝備的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自主創新。承擔服務型製造和工業設計相關工作;承擔全市民爆行業生產、銷售環節管理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推進民爆行業的產品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工作。指導行業質量、標準化、智慧財產權、品牌建設和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參與工業行業技術規範的實施工作。
認真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參與研究綠色食品產業發展的總體布局;依據國家的法律、政策,適時地研究和提出綠色食品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及時反映產業發展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並協調解決;負責全市綠色產業招商引資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
(四)鹽業管理辦公室
依法履行全市鹽業主管機構職責。研究制定食鹽供應應急預案,承擔全市食鹽儲備監管工作。推動全市鹽業體制改革相關工作。
(五)信息化辦公室
擬訂工業信息化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工業領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電子商務、電子認證工作。指導工業數位化、智慧型化、網路化套用。組織實施工業領域信息化建設項目。指導全市通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網融合發展。協調全市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共建及網路資源共建共享。擬定全市電子政務建設的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全市電子政務項目建設。推動全市信息數據資源共享。
(六)工業中小企業辦公室
負責工業中小企業發展巨觀指導、綜合協調和服務。指導工業中小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工業中小企業經濟運行監測分析。組織、指導全市工業中小企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協調工業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相關工作。負責室內裝飾工程開工前備案和室內裝飾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工作。
(七)內貿流通管理辦公室。負責擬訂全市商務發展規劃,研究商務領域相關政策和商務發展趨勢並就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負責上級內貿流通各類專項資金使用與管理工作。
牽頭落實促進市場體系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的措施,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提出商業網點的規劃建議。加強農畜產品流通、冷鏈物流等基礎建設,促進產銷銜接和農超對接。監督管理全市汽車流通行業。
牽頭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推進商務領域誠信建設,促進信用銷售,推動商務領域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市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商務領域行政執法。規範商貿企業交易行為,負責直銷管理。組織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擬訂市場運行調控和消費促進方面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市場運行監測和內貿統計工作。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建立健全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肉類等重要商品儲備管理。負責重要商品(成品油、繭絲綢)和生產資料的流通管理及行業協調工作。組織擬訂促進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
擬訂內貿流通發展的政策並推動實施。負責內貿流通促進體系建設和標準化工作。指導商務領域的再生資源回收和節能減排工作。推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依法對拍賣、商業特許經營等進行管理。
擬定全市服務貿易、技術貿易、服務外包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會展業促進工作,負責全市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
(八)外貿、外資、外經管理辦公室。負責全市利用外商投資規劃、投資促進和管理工作。負責上級對外貿易的各類專項資金使用與管理工作。匯總分析全市對外貿易、外商投資運行情況。加強全市外商投資企業事中事後監管。依法管理、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相關工作。配合上級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的備案和初審。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配合上級對外援助工作事項。執行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和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年度計畫。執行國家機電產品(含國際招標)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防擴散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加工貿易管理等政策和有關目錄。牽頭推動全市外貿新業態發展工作。
設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建、群團等工作。
人員編制
市工信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班子科級領導職數4名[1正(兼市商務局局長)3副]。
市工信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
本規定由市委編辦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