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道德是指運用核能過程中所應遵循的道德原則和規範。核能,無論是運用於國防安全,還是運用於國家經濟發展等領域,都具有二重性效應。一方面,核能為人類提供了新能源和新工具,不僅可以發電、供熱,還可利用輻射技術誘變植物基因並培育農作物新品種,可運用射線或放射性核素製品診斷和治療疾病,可使用核儀器儀表對各種參數進行監測等等。另一方面,核能如果使用不當,會對人類產生巨大危害。例如,核能研製的核武器,其破壞性巨大;核能源泄露對環境的污染,威脅著人類的生存。
核廢料不易分解和轉化,殘留時間長,其核輻射、放射性污染和電磁脈衝等,對人體造成很大危害。因此,核能的利用,必須堅持合理利用、造福人類的原則,在嚴密的道德規範下進行。美國學者約瑟夫,奈曾提出核時代道義選擇的五條基本原則:第一,防禦應該是正當的,而不能用於任何擴張意圖;第二,決不能視核武器為常規武器;第三,把對無辜平民的核傷害減少到最低限度;第四,消除近期內的核戰爭危險;第五,在長時期內減少對核武器的依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