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保險承保是財產保險的一種。承保核能保險的總稱。包括核能本身的財產保險和賠償責任保險。承保該項保險時,各國核能保險集團之間的緊密協助十分必要。
1957年,倫敦國際核能保險會議制定了分保大綱,主要是:(1) 核反應堆由所在國承保; (2)承保核能危險的財產保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3)不實行保險金額的自動復原; (4)對放射性污染的損害應放棄求償權,(5)承保一般危險時應附有核能危險免責條款。(6)各國集團之間的再保險,具有連帶責任應予以保證。
核能保險承保是財產保險的一種。承保核能保險的總稱。包括核能本身的財產保險和賠償責任保險。承保該項保險時,各國核能保險集團之間的緊密協助十分必要。
核能保險承保是財產保險的一種。承保核能保險的總稱。包括核能本身的財產保險和賠償責任保險。承保該項保險時,各國核能保險集團之間的緊密協助十分必要。1957年,倫敦國際核能保險會議制定了分保大綱,主要是:(1) 核反應堆由所...
核保險是保險業為核能工業提供的戰略性保險保障,核保險共同體是由一個國家的多家保險公司聯合起來共同為核設施及核物質提供保險保障服務的共同保險和再保險組織。核保險通常包括核物質損失險和核第三者責任險。核物質損失險主要承保核電站因自然災害、人為事故、核輻射等造成的財產損失和機器設備損壞。核保險概述 由於...
該險種主要承保有輻射和無輻射的核燃料物料的運輸,包括運輸中的臨時倉儲。投保人一般為業主、主承包商、分承包商和其他合作方為共同保險人。該險種的其他規定與海上運輸貨物保險基本相同,但第三者責任險通常由核能保險集團承保,並經由核能保險集團安排分保。3.核電站機器損壞保險 該險種承保核電站所有設備,不同的...
核動力船舶保險是海上保險的一種。屬於巨額保險,一般都規定賠償限額,或進行分保以分散危險。持有核動力船舶的國家都有自己的規定,如日本按“核賠法”規定最高賠償額以60億日元為限,聯邦德國核能保險集團只將其一部分作為責任保險予以承保,其餘部分由國家補償;英國船舶保險業者承保這種保險,作為海上固有危險以外的...
《辦法》要求核保險巨災準備金按核保險承保盈利的75%計提,以最大程度地保證核保險承保盈餘獲得有效積累,提高核保險巨災準備金的積累速度。這個計提標準也參照了國外主要國家或地區的經驗做法,與國際水平基本一致。三是核保險巨災準備金永久留存,立足形成長期保障能力。核能設施尤其是核電廠從開工建設到最終退役歷時數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