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損害賠償抗辨事由(reason of dispute for compensation of nuclear damage)是2014年公布的放射醫學與防護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核損害賠償抗辨事由
- 外文名:reason of dispute for compensation of nuclear damage
- 所屬學科:放射醫學與防護
- 公布時間:2014年
定義,出處,
定義
核營尋茅試運人(有時包括核講員榆保險人)證明核事端體故受害人的訴訟請求不成立船鴉漏煉或不完全成立的事實鞏獄贈。一般情況滲定愚下,主要是指受害人跨嫌舟享過錯。
出處
《放射醫學與防護名詞》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