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對核設施、核材料的安全保衛工作,其目的是保障核設施、核材料的安全,防止出現對核設施和核材料的破壞、損害和盜竊事件,保護涉核企業正常的生產環境。
國家加強對核設施、核材料的安全保衛工作。
核設施營運單位應當建立和完善安全保衛制度,採取安全保衛措施,防範對核設施、核材料的破壞、損害和盜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核安全保衛
- 外文名:Nuclear security
- 面向對象:核設施、核材料
加強對核設施、核材料的安全保衛工作,其目的是保障核設施、核材料的安全,防止出現對核設施和核材料的破壞、損害和盜竊事件,保護涉核企業正常的生產環境。
國家加強對核設施、核材料的安全保衛工作。
核設施營運單位應當建立和完善安全保衛制度,採取安全保衛措施,防範對核設施、核材料的破壞、損害和盜竊。
加強對核設施、核材料的安全保衛工作,其目的是保障核設施、核材料的安全,防止出現對核設施和核材料的破壞、損害和盜竊事件,保護涉核企業正常的生產環境。國家加強對...
隨著中國核能事業的快速發展,核設施實物保護系統及核材料的安全保衛水平均要求升級改造。為了進一步加強核安保監管力度,國家核安全技術中心制定了一系列的核安保政策、...
核安全監管實質上是政府對核能開發利用行為這一經濟活動進行干預的過程,涉及政府的權利配置模式和權力運行方式,即核安全監管體制和機制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第四條規定,核安全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責任明確、嚴格管理、縱深防禦、獨立監管、全面保障的原則。...
中國核安全管理機構即國家核安全局。成立於1984年10月,為國務院下屬的主管全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的職能部門,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國和平利用核能和核技術中的安全事務,獨立...
核安全監管機構(Nuclear Safety Regulatory)是代表政府對核設施和核活動的安全實施國家監督管理的機構。在國際上,國際原子能機構致力於提供安全的、保險的和和平的使用...
為防止非法盜取核材料,以及針對核電廠的人為破壞和恐怖活動而採取的特殊保衛措施。對核電廠及其核材料的破壞活動可能導致放射性物質的擴散而危害公眾和環境。 核電廠...
核安全監督管理體制主要是對核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分配的方式和組織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第6條規定,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核安全的監督管理。...
軍事核安全監督管理,為保障用於軍事目的的核武器、核動力艦船、核設施、核材料的研製、試驗、生產、運輸、裝檢、訓練、維修的絕對安全,而在組織上、行政上、技術上...
由國家立法或行政機構頒布的、與核安全有關的法律、法令、條例、章程等檔案的總稱。制定核安全法律和法規是為了在核能的研究、開發和利用中保證安全、保證工作人員、...
此外,把核部件和其他部件分開貯存,也是保證核武器安全的措施之一。核武器的使用權屬於國家最高當局,為防止越權使用核武器,必須有嚴格的法規和嚴密的安全保衛措施。...
核安全峰會(Nuclear Security Summit)是旨在倡導核安全和打擊防範核恐怖主義的全球性峰會。首屆於2010年4月在美國華盛頓舉行,主題為“通過加強國際合作來應對核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