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縣畜牧獸醫水產局

株洲縣畜牧獸醫水產局

株洲縣畜牧獸醫水產局,根據《中共株洲縣委、株洲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株洲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株縣發〔2015〕7號)和《株洲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株縣政辦發〔2015〕45號)檔案精神,設立株洲縣畜牧獸醫水產局,為縣農業局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暫保留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株洲縣畜牧獸醫水產局
  • 外文名:Zhuzhou animal husbandry, veterinary and Aquatic Products Bureau
  • 領導機構:株洲縣農業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事業單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相關附則,

職責調整

(一)行政審批
取消、調整、增加由縣人民政府公布予以變動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職責劃轉
將縣畜牧獸醫水產局所承擔的行政職能劃轉到縣農業局,行政職能劃轉後仍按現行法律法規(含部門規章)授權履行職能,現有體制暫保持不變。
(三)增加職責
1、生豬定點屠宰的監督管理。
2、水產種苗的生產審批。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畜牧、獸醫、水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為縣委、縣政府研究制定全縣畜牧獸醫水產的經濟政策、技術政策、產業政策當好參謀;擬訂全縣畜牧獸醫水產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縣畜牧、獸醫、漁業、飼料工業和農墾農場發展規劃,中長期產業化和科技發展規劃;預測並發布全縣畜牧業、漁業、飼料工業和農墾產品供求情況等經濟信息;指導畜牧、獸醫、水產、飼料、農墾農場技術推廣體系建設。
(三)負責全縣種畜禽、水產種苗、牧草種子、獸藥、獸醫醫療器械、飼料、飼料添加劑的質量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
(四)負責全縣畜禽、水產品種資源及草地資源的保護、開發利用和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縣動物防疫、檢疫監督管理;負責獸醫醫政、藥政和動物產品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全縣官方獸醫、執業獸醫、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負責全縣動物及其產品的檢疫。負責動物疫情發布;擬訂全縣重大動物疫病控制和撲滅計畫,組織實施動物疫病的控制與撲滅。
(六)負責全縣畜牧、獸醫、漁業、農墾農場專項資金的管理和重大項目的申報、審核。
(七)負責縣區畜牧、獸醫、水產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本單位系統幹部職工的養老保證金征繳和醫療保障工作。
(八)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畜牧獸醫水產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局機關會議組織、文稿起草、機要保密、信訪接待、文書檔案、行政後勤工作;承擔行業統計和有關經濟信息的收集、綜合發布的工作;組織新聞宣傳和調查研究。
(二)人事教育股
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務、人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工作;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職工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訓的工作。
(三)財務股
承擔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監督局所屬單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工作;承擔畜牧、獸醫、漁業、飼料工業重大項目審查、申報的工作。
(四)獸醫醫政股(掛質量安全股牌子)
承擔擬訂全縣動物疫病防治體系建設規劃的工作;承擔全縣獸醫培訓和管理工作;承擔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和動物診療許可證的審批和發放工作;承擔動物診療事故的仲裁和調處工作;承擔執行並監督畜牧業和漁業質量、技術標準實施的工作;承擔組織畜牧業、漁業產品質量論證工作;承擔組織畜禽、水產品安全監測和畜牧業生產資料市場打假整治工作;承擔全縣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的監管執法工作;承擔全縣獸藥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違法生產經營獸藥案件。承擔審批核發獸藥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進口獸藥許可證。
(五)畜牧股(掛生豬定點屠宰辦牌子)
研究擬訂畜牧業發展規劃;承擔畜牧業生產形勢和市場動態的調查分析的工作;提出畜牧業品種改良、結構調整、區域布局、產品加工措施的工作;承擔種畜禽監督管理和地方畜禽品種資源保護工作;承擔畜禽良種引進、繁殖和新技術的推廣的工作;承辦畜牧、農墾科研和技術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承擔秸稈資源和畜禽飼料資源開發利用工作,承擔全縣草地資源的保護、牧草基地建設和牧草資源開發利用工作;承擔組織畜牧業科研成果審查、申報工作;承擔牧草種子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水產種苗的生產審批工作;承擔縣生豬定點屠宰市場整頓管理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組織開展肉品市場整治專項行動,牽頭屠宰聯合執法、依法打擊私屠濫宰場(點)等工作;承擔對鎮定點屠宰場的指導、監督管理工作。
黨群組織按有關規定和章程設定。

人員編制

縣畜牧獸醫水產局機關事業編制為13名,其中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3名(副科級),股長5名。

其他事項

(一)縣畜牧獸醫水產局領導和管理的單位有:
1、株洲縣水產漁政管理站,股級公益一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編制5名。主要職責為:研究擬訂全縣漁業發展規劃;承擔水產良種的引進、水產種苗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組織全縣水產品種資源的保護和利用工作;承擔漁政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湘淥兩江漁業秩序,查處漁業水域的水質污染事故,協調解決漁業船舶交通事故,指導水面養殖使用證的發放。
2、株洲縣動物衛生監督所,掛株洲縣動物疫病控制中心牌子,股級公益一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編制11名。主要職責為: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動物衛生監督、防疫、監測法律法規;承擔鄉鎮站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依法查處動物衛生違法違規行為;承擔報告全縣動物疫病疫情,實施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撲滅及動物產品的檢疫管理等工作。
3、株洲縣畜牧獸醫水產技術服務中心,掛株洲縣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室牌子,股級公益一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編制4名。主要職責為:承擔畜牧獸醫水產、飼料科技成果、畜牧獸醫水產技術的推廣工作;承擔組織畜牧獸醫水產科技項目攻關、養殖術試驗、示範、培訓和推廣工作;承擔全縣動物疫病和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的檢測工作;承擔全縣動物疫情疫病的監測工作。
4、株洲縣飼料獸藥監督檢驗所,股級公益一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編制5名。主要職責為:承擔編制飼料工業發展規劃工作;承擔全縣飼料獸藥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組織飼料獸藥生產和經營企業的產品檢驗工作;承擔飼料工業統計工作。
(二)關於食品安全監督的職責分工
縣農業局負責食品添加劑、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督管理,對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範圍為超市、農貿市場、批發市場、學校等。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負責實施和監督食品行政許可,監督管理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負責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的監督管理;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指導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會同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縣經濟科技信息化局負責食品工業行業管理,推進食品信用體系建設。縣商務和糧食局負責制定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縣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食品犯罪案件偵查工作。

相關附則

本規定由株洲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株洲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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