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區統計局是株洲市石峰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統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擬訂全區統計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審核批准各部門和單位的統計計畫及其調查方案;組織和指導基層單位加強統計基礎建設;監督檢查統計法規及統計制度的實施。
(三)負責全區第一、二、三產業,基本單位以及人口與勞動就業等統計工作;負責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負責全區經濟、人口和農業等普查工作;承擔全區性的專項調查和社情民意調查等工作。
(四)負責對全區國民經濟運行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統計檢查和監督,並為區委、區人民政府提供統計資料;負責管理和規範全區經濟社會考核評價統計業務工作。
(五)負責全區有關統計考核的監測工作。
(六)加強對各街道辦事處、經濟功能區和各部門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布的管理。
(七)負責收集、管理和公布全區經濟、社會統計資料;負責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及普查、專項調查結果。
(八)負責全區統計信息化工作;負責統計資料庫建設和管理。
(九)負責全區統計科研、教育和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全區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稱評審工作。
(十)承擔國家統計局、省統計局和市統計局規定的統計工作任務。
(十一)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根據職責,區統計局內設辦公室、統計業務股;下設區經濟社會調查中心、區統計局普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