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土地儲備中心是株洲市國土資源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土地儲備工作的法律、法規。
(2)編制市轄區範圍內土地儲備計畫,並組織實施。
(3)在市國土資源局的領導下,進行城市新增建設用地和存量土地徵收徵用、收購、置換等工作。
(4)受市國土資源局委託,負責土地市場上實施政府優先收購權,對市政府依法收回的違法用地、閒置拋荒土地、轉城剩餘土地、無主地實施儲備,並進行經營管理。
(5)負責收購儲備土地資金的測算、補償、招商洽談及投放市場的前期準備工作。
(6)負責土地收購、開發成本的核算。
(7)負責土地儲備資金的籌集、管理。
(8)負責縣市區土地儲備工作的業務指導。
(9)完成市土地管理委員會下達的各項工作。
(10)完成市政府、市國土資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株洲市土地儲備中心設3個正科級內設機構:綜合科、儲備管理科和經營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