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職能簡介:
(1)在天元區黨委、政府和市國土資源局的領導下,負責本轄區內的國土資源管理工作。
(2)參與轄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的前期工作;負責轄區內工業用地出讓、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補辦出讓的前期工作;負責轄區記憶體量建設用地動態監測工作;參與基準地價修訂;參與轄區內劃撥土地使用權改變原批准用途等土地使用條件的審查,負責辦理劃撥土地使用權出租或連同房屋出租的審核報批,收取土地收益金。
(3)配合市土地儲備中心進行所負責轄區內的儲備土地選址、國有土地使用權收購工作;負責與區直部門、各辦事處、村等有關的基礎資料以及土地權屬調查等其他基礎資料的組織;配合市土地儲備中心對土地報批資料進行匯總;協調所在區人民政府按時完成儲備土地的征地拆遷並及時交地。
基本介紹
基本信息,職能簡介,
基本信息
機構名稱:株洲市國土資源局天元分局
負 責 人:蔡 勇
郵政編碼:412007
職能簡介
(1)在天元區黨委、政府和市國土資源局的領導下,負責本轄區內的國土資源管理工作。
(2)參與轄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的前期工作;負責轄區內工業用地出讓、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補辦出讓的前期工作;負責轄區記憶體量建設用地動態監測工作;參與基準地價修訂;參與轄區內劃撥土地使用權改變原批准用途等土地使用條件的審查,負責辦理劃撥土地使用權出租或連同房屋出租的審核報批,收取土地收益金。
(3)配合市土地儲備中心進行所負責轄區內的儲備土地選址、國有土地使用權收購工作;負責與區直部門、各辦事處、村等有關的基礎資料以及土地權屬調查等其他基礎資料的組織;配合市土地儲備中心對土地報批資料進行匯總;協調所在區人民政府按時完成儲備土地的征地拆遷並及時交地。
(4)負責轄區內株洲市中心城市規劃區外鄉(鎮、辦事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和實施管理工作。
(5)對轄區新增建設用地實行全程管理。參與轄區內建設用地項目選址、預審;承擔轄區內建設用地報批資料的組織與上報;協助市局對轄區內建設用地批後監管。負責轄區臨時用地的選址與報批,承擔臨時用地復墾押金的收繳、管理與復墾任務。
(6)參與轄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的前期工作;負責轄區內工業用地出讓、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補辦出讓的前期工作;負責轄區記憶體量建設用地動態監測工作;參與基準地價修訂;參與轄區內劃撥土地使用權改變原批准用途等土地使用條件的審查,負責辦理劃撥土地使用權出租或連同房屋出租的審核報批,收取土地收益金。
(7)負責轄區內集體土地及地上附著物的征地、拆遷補償工作。
(8)組織區內商業性地質勘查項目的申報和初審。對區內實施的地質勘查項目依法進行監管。對區內地質勘查項目探礦權年檢進行初審。負責區內礦產資源儲量登記統計。協助市局對區內探礦權進行實地核查。協助市局對擬出讓礦業權的實地踏勘工作。
(9)負責區內礦產資源補償費的收繳和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市級發放採礦許可證的年檢工作。負責區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開發秩序的監督管理。負責區內礦山企業采、選、冶的監管與“三率”的考核。負責區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的實施監管工作。負責區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統計上報工作。協助區內發證礦山採礦權劃定範圍、採礦權新立、採礦權延續、採礦權變更、採礦權轉讓、採礦權註銷、採礦權閉坑的初審工作。協助區內部、省級發放採礦證年檢的初審與現場檢查。協助編制與組織實施礦產資源規劃。
(10)負責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驗收現場踏勘,地質環境工作的統計報表填報,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處置。
(12)負責分局的思想政治工作,協助市局做好人事、勞資及有關社會性工作。在市局的指導與監督下,負責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股級幹部的任免和一般幹部、工人的定崗,報市局政工科備案;提出編制、人員需求計畫,報市局統一調配、管理。
(13)完成天元區黨委、政府和市國土資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14)負責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在本轄區的宣傳和貫徹落實;負責轄區內國土資源動態巡查,及時發現、制止、依法查處轄區內違法用地,非法測繪、破壞測量標誌,無證開採、超深越界、亂采濫挖等國土資源違法行為;協助市執法監察支隊查處大案要案:協助市局完成本級行政行為引起的行政訴訟和行政應訴工作。(9)負責轄區土地開發復墾項目的申報及項目實施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基本農田保護區的管理和農業區劃有關工作;參與占用基本農田的審核;負責本轄區測量標誌的管理和維護。
(15)負責轄區土地開發復墾項目的申報及項目實施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基本農田保護區的管理和農業區劃有關工作;參與占用基本農田的審核;負責本轄區測量標誌的管理和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