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忠良

崇州市文井江鎮大同村黨支部書記柴忠良履職不到位問題。2016年,大同村引進某公司修建“大同生物資源保護研究中心”,業主王某在修建過程中,違規占用大同村集體土地0.89畝。直到該項目建設完成,直接責任人柴忠良都未將王某違法占用集體土地的行為上報鎮政府,存在履職不到位問題。2018年8月,柴忠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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