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冠宏

柴冠宏(1962.12-)山西省運城市人,刑辯大律師。1975年14歲參軍,18歲入中國共產黨。通過10餘年高教自學考試,先後取得山西師範大學漢語言文學系專科、山西大學法律系本科學歷。1984年10月取得律師資格並執業至今,曾擔任國辦律師事務所主任、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和合夥律師事務所主任,2000年4月進京執業。執業20多年來,先後被授予山西省十大傑出律師、市十大傑出青年、市勞動模範等稱號,曾連續多年擔任山西省律協理事和刑事業務委員會委員等職,2002年起擔任北京市律協刑事業務委員會委員,2005年12月以來擔任全國律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柴冠宏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62.12
  • 性別:男
人物生平,主要成就,

人物生平

執業20多年來,柴冠宏律師研究不息,寫作不止。從1981年在《戰友報》發表第一篇小說、1987年在《北京律師》發表第一篇業務論文開始,他先後在全國、省、市報刊雜誌發表小說、報告文學以及法學論文、案例研究40餘篇。“法律顧問工作應與經濟發展相適應”(1987)、“律師知識結構略論”(1987)獲優秀論文獎;“行政訴訟代理若干問題研究”(1990)在全國律協組織的業務研討會上宣讀後收入文集;“關於律師刑事辯護業務現狀的思考”(2003)被北京律師大會評為優秀論文;“無證傳喚的罪與非罪之辯”(1997)、“法醫鑑定結論被撤銷,誰來承擔錯誤關押的賠償責任”(1998)、“積極探索,努力實踐,開創刑事辯護工作新局面”(1999)、“律師啊,請理直氣壯地行使你的訴訟權利”(2001)、“現行法律無法使涉黑裁判對號入座”(2002)、“詐欺,還是幫助偽造證據?-關於利用偽造的證據獲得勝訴並取得執行款項的罪名適用”(2002)、“中國股市第一大案辯護實錄”(2003)、“關於完善刑事公訴案件撤訴程式的思考”(2006)等等文章在《中國律師》、《法制日報》、《山西律師》、《北京律師》等報刊發表後受到業內廣泛關注。
“能夠推進一個國家的民主與法治進程、能夠代表律師整體執業水平、能夠反映律師職業內涵的還是刑事辯護。刑事辯護‘讓我為真理、正義和權利而戰’;刑事辯護‘給了我以卓越的智慧和雄辯的口才彰顯律師個性的機會’;刑事辯護‘使我更深切地領會法律正義和律師職業的真正內涵’,這是眾多摯愛刑事辯護的律師的共同心聲。”(摘自柴冠宏“關於律師刑事辯護業務現狀的思考”一文)執業20多年,柴冠宏律師的足跡遍布全國20多個省、市、自治區,經辦過近千件刑事、行政、民事訴訟案件。
自1997年我國新的刑事訴訟法實施以來,柴冠宏律師在刑事辯護業務領域進行了深入研究和實踐,學習和借鑑英美等國刑辯律師的訴訟技巧,形成了獨特的法庭辯護風格。近幾年他經辦的一大批大要案,包括號稱“中國股市第一大案”的丁某中科創業股票操縱案、大連北大車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洪某虛開增值稅發票案、湖南省郵電局局長張某受賄案、央視女主持人沈旭華墜樓系列訴訟案、中國聯通子公司副總經理黃某受賄案、被稱為“三光書記”的福建省周寧縣委書記林某受賄案、海南珠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趙某契約詐欺案、三峽輪胎翻新廠廠長朱某(福建仙遊人)傷害致人死亡案、德國賴氏設計諮詢有限公司總經理賴某(旅德台胞)走私案等,在案發當地乃至全國範圍產生了重大影響,被全國人大某領導評價為“高度職業化的辯護”,多次受邀中央電視台、“21世紀經濟報導”、“財經時報”、北京電視台等媒體的專訪。

主要成就

豪情似火,柔情如水。在柴冠宏律師身上,既有捍衛法律,匡扶正義,仗義執言的膽略和勇氣,也有甘於奉獻,悲天憫人,扶弱助殘的情懷和愛心。
執業20多年來,他曾無數次對司法機關的違法違紀行為提出糾正意見,表達他不畏權勢揭露腐敗,對司法公正矢志追求的決心。
他曾為數十名慘遭陷害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做無罪辯護,幫助他們洗去冤屈。他還積極參加各地組織的義務法律諮詢活動,親自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為家境貧寒的當事人減免收費,就是這種博大的胸懷和赤誠的愛心,帶給無數當事人溫暖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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