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2010年12月,進入中信銀行長沙分行工作;
2010年12月-2018年01月,歷任中信銀行長沙分行天心支行副行長,德政園支行副行長、行長;
2018年01月-2020年02月,任
中信銀行長沙分行人民路支行行長;
2020年02月-2022年01月,中信銀行長沙分行人民路支行員工。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1年10月,中信銀行長沙分行人民路支行原行長柳歡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株洲市監委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1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信集團紀檢監察組聯合湖南省株洲市監委,對中信銀行長沙分行人民路支行原行長柳歡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柳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授信客戶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持有高爾夫球會籍卡,違規公款打高爾夫球;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參與民間借貸獲取高息;違反工作紀律,違規發放貸款;違反生活紀律;濫用職權,致使國有資產遭受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便利,在貸款審批、增加授信額度、違規解凍出賬授信項目保證金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和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犯罪。
柳歡身為國有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信銀行黨委審議,決定給予柳歡開除黨籍處分、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株洲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