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建祖

柳建祖

柳建祖,男,漢族,1974年12月生,青海湟中人,2000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6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文化程度。曾任青海省海西州格爾木市教育黨工委副書記、市教育局黨組(黨委)書記、局長。

2022年9月,“柳建祖違規長期借用服務對象車輛問題”被公開通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柳建祖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青海湟中
  • 出生日期:1974年12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典型通報,一審判決,人物榮譽,

人物履歷

1992年09月—1996年07月,陝西師範大學體育教育專業學習;
1996年07月—2007年07月,海西州格爾木市第四中學教師、副校長;
2007年07月—2011年03月,海西州格爾木市郭勒木德鎮中心國小校長;
2011年03月—2014年03月,海西州格爾木市第十二中學校長;
2014年03月—2016年11月,海西州格爾木市西城區紀工委書記、工委委員;
2016年11月—2022年09月,海西州格爾木市教育黨工委副書記、市教育局黨組(黨委)書記、局長(三級調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2年3月,據海西州紀委監委訊息柳建祖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海西州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9月,青海省紀委監委網站訊息,海西州紀委監委對格爾木市教育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柳建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柳建祖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指使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供自己使用;在組織多次談話、函詢時,均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建設項目、學生營養改善計畫採購項目、教輔材料採購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柳建祖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海西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柳建祖開除黨籍處分;由海西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典型通報

2022年9月28日,海西州通報四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一起為“格爾木市教育局黨組原書記、局長柳建祖違規長期借用服務對象車輛問。”

一審判決

2023年7月,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柳建祖收受賄賂案的一審判決書,青海省海西州西部礦區人民法院一審以柳建祖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
法院查明,柳建祖在任格爾木市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竇某、鄒某、李某、謝某、張某、郭某賄賂款總計200萬元。
判決書顯示,柳建祖的受賄事實共有6起。其中,2017年至2019年,柳建祖在擔任格爾木市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竇某在格爾木市教育局工程項目招投標等方面提供幫助,並收受竇某現金40萬元及一張10萬元的銀行卡。2021年年底,柳建祖在得知其被格爾木市紀委監委調查後,向竇某退還40萬元。

人物榮譽

2020年6月,被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軍區命名為青海省“擁軍優屬模範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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