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起草文化地方性法規草案,起草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規章草案及規範性檔案,研究擬訂相關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廣播電視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和電視劇創作生產,扶持體現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四)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領域的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
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化,扶助老少山貧地區廣播電視建設和發展。
(五)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六)負責全市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七)統籌規劃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組織協調文物資源調查、文物保護和考古工作,文物資源資產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導全市博物館、文物管理機構業務建設。
(八)統籌規劃全市文化產業、
廣播電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旅遊與相關產業以及全市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九)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市場、各類廣播電視機構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協調、指導全市假日旅遊工作。監督管理、審查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指導、監督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負責對全市
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全市的
國家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全市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十二)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和廣播電視宣傳活動。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重點設施、重大項目建設。指導和推進全域旅遊、特色旅遊、鄉村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紅色旅遊、工業旅遊。
(十三)指導、管理全市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向國內外及港澳台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協調推動廣播電視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現設有內部科室18個,分別為辦公室、政策法規科、人事科、財務科、藝術科、公共服務科、信息教育科、非物質文化遺產科、文物保護與考古科、博物館與文物安全科、產業發展科、市場管理科、宣傳科、傳媒機構和網路視聽節目管理科、安全傳輸保障科、資源開發科、交流合作與推廣科、全域旅遊促進科。
現任領導
柳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局長:劉莉
機構榮譽
2022年7月,柳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柳州市文物局)入選全國文物系統先進集體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