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應急管理局

柳州市應急管理局是柳州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柳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應急管理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及規範性檔案草案,組織制定部門地方規程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檢查指導市級有關部門和縣區政府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推動應急避難場所、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全市應急管理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全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全市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聯繫、配合國家、自治區管理的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縣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全市消防工作,指導縣區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全市森林山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全市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國家、自治區下撥和市本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直有關部門、駐柳單位和縣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市本級工礦商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指導、監督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全市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擬訂全市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六)指導監督全市防震減災工作。
(十七)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市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市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敏捷、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提高全市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和園林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山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和園林局、市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山林火險、火災信息。
(2)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規範並指導實施。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市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規範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和水旱颱風災害預防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市林業和園林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山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規範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5)必要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和園林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柳州市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全市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全市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和品種目錄,會同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全市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年度購置計畫,負責全市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市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十二)調查評估和統計科。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
(十三)救災和物資保障科。負責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國家、自治區和市本級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
(十四)科技和信息化科。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開展科學普及工作。
機關基層黨組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李桐林黨組書記
主持黨組全面工作。
宋築峰黨組成員、局長
主持行政全面工作。
陳柳雲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宣傳等方面工作。
分管科技和信息化科、安全生產宣教中心。
梁永吉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防震減災綜合管理、黨的建設、人事、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工作。
分管地震綜合管理科。
汪道應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機關行政督查、維穩、信訪,議案、提案和意見建議,對外聯絡、交流合作等方面工作。分管應急值守、應急調度和協調保障、預案管理、綜合減災、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綜合執法等方面工作。分管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等方面工作。
分管應急指揮中心、預案管理和綜合減災科、綜合協調科、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監察支隊。
李求松黨組成員、副局長、總工程師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機關後勤、資產管理、接待等方面工作。分管火災防治管理、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青婦、老幹部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辦公室、火災防治管理科、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閆書洪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機要、保密、檔案、辦公室政務信息等方面工作。分管調查和統計、水旱災害防治、城區防洪等方面工作。
分管調查評估和統計科、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城區防洪辦公室。
周志彬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機關績效考核、專家管理、規劃等方面工作。分管政策法規、培訓、救災和物資儲備、扶貧、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工作。
分管政策法規科、救災和物資保障科。
王慶然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地震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意識形態領域等方面工作。
分管自然災害救援科。
鐘敬善黨組成員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化工製藥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冶金有色建材機械等工貿行業安全監管、環境保護等方面工作。
分管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工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科。
林慧文調研員
抽調擔任“兩新組織”黨支部第一書記。
吳賓副調研員
抽調到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督查指導專責小組工作。
池建軍副調研員
負責工會工作並協助管理地震應急監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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