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縣財政局

柳城縣財政局是縣人民政府主管財政收支、財稅工作、國有資本金基礎工作的綜合經濟管理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柳城縣財政局
  • 辦公地址:廣西柳州柳城縣大埔鎮白陽中路8號 
領導分工,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領導分工

高文 黨組書記、局長
工作職責:領導和主持全局行政工作。主管民族資金管理所和局勞動人事及財務工作。
馮敏芳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職責:協助局長分管行政政法教科文股、社會保障股、經建股及有關工商企業、工、青、婦、精神文明、計生、民政應急搶險救災、安全生產、社會綜合治理等工作。
秦德明 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職責:協助局長分管局辦公室(財務室)、檔案、預算股、國庫與工資統發股、非稅管理中心、國庫集中支付中心、黨風廉政建設及信訪維穩工作。
覃秋原  副局長
工作職責:協助局長分管局勞動人事、農業農村股、監督檢查與會管股、政府採購管理中心及全局業務培訓教育、涉農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等工作。

主要職責

柳城縣財政局
(一)貫徹落實上級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及其他有關政策,制訂縣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制訂縣財政分配政策,參與制訂本縣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的建議。
(二)依法依規提出縣財政、預算、稅收、財務、會計、資產評估管理等規範性檔案立項的建議,根據縣人民政府委託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
(三)承擔縣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縣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和縣本級預算草案及預算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四)負責縣人民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編制縣人民政府下達的基金預決算草案。管理財政票據。負責彩票市場監督。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縣人民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負責制定我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管理縣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七)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負責縣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支管理,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制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八)負責管理和監督政府性投資項目資金,參與擬訂縣基本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負責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制定縣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防範財政風險。管理縣人民政府利用外國政府貸款和世界銀行等外國銀行及其他國際金融組織的貸款。
(十一)負責管理縣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協助做好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二)負責全縣歷年財政周轉資金的財務管理和周轉金、本金及手續費的回收等工作;負責全縣各項風險抵押金財務管理工作。
(十三)監督檢查上級財稅法規、政策在我縣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十四)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劃入
縣財政局加掛縣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將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的金融工作辦公室職責劃入,負責聯繫各金融機構,引進外資和外地金融機構入駐,組織開展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金融機構和企業對接,聯繫和服務資本市場中介機構,指導地方金融機構的設立、改革、發展和重組,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全縣金融風險。
(十六)職能劃出
1.縣財政局負責的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職責劃入縣農業農村局。
2.縣財政局的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職責以及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職責劃入縣審計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政策研究、信息、新聞、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局機關的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勞動工資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指導財政幹部教育工作。
(二)預算股。擬訂全縣預算管理制度;研究提出編制年度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編制年度縣本級預決算草案;匯總年度全縣財政預算;組織編制縣本級非稅收入收支預算;負責縣本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工作;審查、批覆、調整縣直部門預算;辦理預算調整和預算追加事項;指導全縣預算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承擔與縣人大財經委員會有關的聯絡事宜。
(三)國庫股。組織協調國家有關金庫管理制度、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在全縣的貫徹執行,草擬全縣有關制度和實施辦法並貫徹執行,管理財政總會計核算工作,負責審核、匯總編制全縣財政總決算,負責縣級財政資金的調度,組織預算執行及分析執行情況,辦理財政專戶資金收支、核算劃撥事項,負責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財政票據管理工作,以及綜合性財政統計及分析工作,負責縣本級財政和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工作,負責與財政預算執行、財政收支等審計有關的工作,配合債務辦做好國債以及地方政府債券的兌付管理工作。
(四)行政政法教科文股。負責掌握全縣行政、政法、教育、科技、文化部門的基本情況,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規範性檔案、制度的研究草擬工作;參與草擬行政性、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監督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下年度預算編制部門需要考慮的因素;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的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和財務決算。
(五)社保股。負責掌握全縣民政、衛生健康、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等部門及殘聯的業務基本情況,並參與研究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措施和有關政策;參與編制本縣社會保障預算草案;負責衛生事業經費、社會救濟、勞動就業、養老和失業保險資金、救災資金、特困和低保資金、醫療保障基金的撥付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審核匯總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財務收支計畫和財務決算。
(六)經濟建設股。承擔縣發展和改革、自然資源和規劃、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等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研究支持工業和信息產業、交通運輸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本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對分管部門的財務管理;研究提出其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並提出下年度預算;審核提出分管部門有關追加預算的意見。
    (七)農業農村財政財務管理股。承擔縣農業農村、水利、氣象、扶貧、水庫移民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制訂財政支農資金(基金)管理辦法和財務管理制度。
制訂縣農村綜合改革規劃、方案和政策措施,指導和推動改革工作;指導農村財政財務管理工作;參與財政涉農資金的監督檢查;協助有關涉農財政政策的落實;承辦“農村一事一議”具體工作。
(八)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監督檢查法規會計和金融債務股。負責國有資產收益收繳和分配管理工作,擬訂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會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制訂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承擔縣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使用、處置和產權變動的有關工作,監督管理國有資產收益,編報國有資產經營收入情況,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擬訂財政監督檢查管理制度;監督財稅法規、政策執行,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依法查處違法行為;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組織單位內部財務監督工作。負責財政管理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參與行政複議,組織行政處罰聽證及行政應訴。
負責對有關部門和單位執行預算、稅收、財務會計、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等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情況和涉及財政收支、會計資料、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等事項進行檢查;管理全縣的會計工作;組織宣傳貫徹實施會計法規、準則和制度,草擬有關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監督和管理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全縣會計職稱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負責與縣國有企業協調進行會計委派試點工作。
   承擔財政政策與金融監管、金融體制改革協調配合相關工作。研究分析國內外金融形勢和全縣金融業服務、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意見和政策建議;承擔我縣金融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金融類企業和金融管理部門財務制度。擬訂落實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全縣金融風險;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打擊非法集資、非法證券買賣和反洗錢、反假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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