柱錘沖擴樁複合地基

柱錘沖擴樁複合地基是指用柱錘衝擊方法成孔並分層夯擴填料形成豎向增強體的複合地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柱錘沖擴樁複合地基
  • 外文名:composite foundation with impact displacement columns
  • 適用條件:地下水位以上的雜填土、粉土、黏性土、素填土和黃土等地基
  • 作用:提高地基承載力
適用條件,設計要求,施工要求,質量檢驗要點,
柱錘沖擴樁複合地基是指用柱錘衝擊方法成孔並分層夯擴填料形成豎向增強體的複合地基。

適用條件

柱錘沖擴樁複合地基適用於處理地下水位以上的雜填土、粉土、黏性土、素填土和黃土等地基;對地下水位以下飽和土層處理,應通過現場試驗確定其適用性。柱錘沖擴樁處理地基的深度不宜超過10m。對大型的、重要的或場地複雜的工程,在正式施工前,應在有代表性的場地進行試驗。

設計要求

1 處理範圍應大於基底面積。對一般地基,在基礎外緣應擴大(1~3)排樁,且不應小於基底下處理土層厚度的1/2;對可液化地基,在基礎外緣擴大的寬度,不應小於基底下可液化土層厚度的1/2,且不應小於5m;
2 樁位布置宜為正方形和等邊三角形,樁距宜為1.2m~2.5m或取樁徑的(2~3)倍;
3 樁徑宜為500mm~800mm,樁孔內填料量應通過現場試驗確定;
4 地基處理深度:對相對硬土層埋藏較淺地基,應達到相對硬土層深度;對相對硬土層埋藏較深地基,應按下臥層地基承載力及建築物地基的變形允許值確定;對可液化地基,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築抗震設計規範》GB 50011的有關規定確定;
5 樁頂部應鋪設200mm~300mm厚砂石墊層,墊層的夯填度不應大於0.9;對濕陷性黃土,墊層材料應採用灰土。
6 樁體材料可採用碎磚三合土、級配砂石、礦渣、灰習鍵循土、水泥混合土設組榜等,當採用碎磚三合土時,其體積比可採用生石灰:碎磚:黏性土為1:2:4,當採用其他材料時,應通過試驗確定其適用性和配合比;
7 承載力特徵值應通過現場複合地基靜載荷試驗確定;初步設計時,置換率m宜取0.2~0.5;樁土設您埋舉應力比n應通過試驗確定或按地區經驗確定;無經驗值時,可取2~4;
8 當柱錘沖擴樁處理深度以下存在軟弱下臥層時,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GB 50007的有關規定進行軟弱下臥層地基承載力驗算。

施工要求

1 宜採用直徑300mm~500mm、長度2m~6m、質量2t~10t的柱狀錘進行施工。
2 起重機具可用起重機、多功能沖擴樁機或其他專用機具設備。
3 柱錘沖擴樁複合地基施工可按下列步驟進行:
1)清理平整施工場地,布置樁位。
2)施工機具就位,使柱錘對準樁位。
3)柱錘沖孔:根據土質及地下水情況可分別採用下列三種成孔方式:
①衝擊成孔:將柱錘提升一定高度,自由下落衝擊土層,如此反覆衝擊,接近設計成孔深度時,可在孔內填少量粗骨料繼續衝擊,直到孔底被夯密實;
②填料衝擊成孔:成孔時出現縮頸或塌孔時,可分次填入碎磚和生石灰塊,邊衝擊邊將填料擠入孔壁及孔底,當孔底接近設計成孔深度時,夯入部分碎磚擠密樁端土;
③復打成孔:當塌孔嚴重難以成孔時,可提錘反覆衝擊至設計孔深,然後分次填入碎磚和生石灰塊,待孔內生石灰吸水膨脹、樁間土性質有所改善後,再進行二次衝擊復打成孔。
當採用上述方法仍難以成孔時,也可以採用套管成孔,即用柱錘邊沖孔邊將套管壓入土中,直至樁底設計標高。
4)成樁:用料斗或運料車將拌合好的填料分層填入樁孔夯實。當採用套管成孔時,邊分層填料夯實,邊將套管拔出。錘的質量、錘長、抹腳落距、分層填料量、分層夯填度、夯擊次數和總填料量等,應根據試驗或按當地經驗確定。每個樁孔應夯填至樁頂設計標高以上至少0.5m,其上部樁孔宜用原地基土夯封。
5)施工機具移位,重複上述步驟進行下一根樁施工。
4 成孔和填料夯實的施工順序,宜間隔跳打腿戰整求。

質量檢驗要點

1 施工過程中應隨時檢查施工記錄及現場施工情況,並對照預定的施工工藝標準,對每根樁進行質量評定記良去;
2 施工結束後7d~14d,可採用重型動力觸探或嚷滲棄標準貫入試驗對樁身及樁間土進行抽樣檢驗,檢驗數量不應少於沖擴樁總數的2%,每個單體工程樁身及樁間土總檢驗點數均不應少於6點;
3 竣工驗收時,柱錘沖擴樁複合地基承載力檢驗應採用複合地基靜載荷試驗;
4 承載力檢驗數量不應少於總樁數的1%,且每個單體工程複合地基靜載荷試驗不應少於3點;
5 靜載荷試驗應在成樁14d後進行;
6 基槽開挖後,應檢查樁位、樁徑、樁數、樁頂密實度及槽底土質情況。如發現漏樁、樁位偏差過大、樁頭及槽底土質鬆軟等質量問題,應採取補救措施。
當採用上述方法仍難以成孔時,也可以採用套管成孔,即用柱錘邊沖孔邊將套管壓入土中,直至樁底設計標高。
4)成樁:用料斗或運料車將拌合好的填料分層填入樁孔夯實。當採用套管成孔時,邊分層填料夯實,邊將套管拔出。錘的質量、錘長、落距、分層填料量、分層夯填度、夯擊次數和總填料量等,應根據試驗或按當地經驗確定。每個樁孔應夯填至樁頂設計標高以上至少0.5m,其上部樁孔宜用原地基土夯封。
5)施工機具移位,重複上述步驟進行下一根樁施工。
4 成孔和填料夯實的施工順序,宜間隔跳打。

質量檢驗要點

1 施工過程中應隨時檢查施工記錄及現場施工情況,並對照預定的施工工藝標準,對每根樁進行質量評定;
2 施工結束後7d~14d,可採用重型動力觸探或標準貫入試驗對樁身及樁間土進行抽樣檢驗,檢驗數量不應少於沖擴樁總數的2%,每個單體工程樁身及樁間土總檢驗點數均不應少於6點;
3 竣工驗收時,柱錘沖擴樁複合地基承載力檢驗應採用複合地基靜載荷試驗;
4 承載力檢驗數量不應少於總樁數的1%,且每個單體工程複合地基靜載荷試驗不應少於3點;
5 靜載荷試驗應在成樁14d後進行;
6 基槽開挖後,應檢查樁位、樁徑、樁數、樁頂密實度及槽底土質情況。如發現漏樁、樁位偏差過大、樁頭及槽底土質鬆軟等質量問題,應採取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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