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縣教育體育局

柘城縣教育體育局

柘城縣教育體育局,根據《中共商丘市辦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柘城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商辦〔2019〕12號),柘城縣教育體育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柘城縣教育體育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教育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體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柘城縣教育體育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培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柘城縣教育體育局
  • 外文名:Zhecheng County Education and Sports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王培選 
機構簡介,職能轉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機構簡介

中共柘城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柘城縣教育體育局,接受中共柘城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中共柘城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組織研究教育領域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政策、教育發展戰略規劃、重大改革方案,協調督促落實中共柘城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設中共柘城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綜合股,負責處理中共柘城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事務。柘城縣教育體育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中共柘城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相關工作,接受中共柘城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的統籌協調。

職能轉變

健全全縣教育體系,推進教育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促進教育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生活困難民眾傾斜,推動教育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加強基層教育工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深化中國小校管理體制改革,切實提高教育質量。
加強統籌規劃和巨觀管理,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深入推進全縣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加強體育強縣建設。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統籌推進全縣青少年體育發展。調整最佳化競技體育項目結構,加強運動隊伍建設和體育後備人才培養。推動體育產業發展,促進體育消費。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一網通辦”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為抓手,簡化最佳化審批服務流程,提高審批服務質量。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關於教育體育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縣教育體育工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教育體育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推進全縣教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制改革。
(二)研究提出在全縣教育體育系統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全縣教育體育工作的總體布局並負責協調推進和督促落實。
(三)負責全縣各級各類教育體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教育體育改革和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縣教育體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四)負責本部門教育體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體育經費籌措、撥款、基建投資的政策;負責統計全縣教育體育經費收支情況;指導教育體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五)負責推進全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實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教育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教育體育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管理全縣教育體育系統的科研工作;指導全縣教育體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
(六)負責全縣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檔案和教學評估標準;負責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開展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負責民辦教育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民辦教育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規範性檔案。
(七)負責全縣教育體育系統思想政治、意識形態工作,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全縣教育體育系統落實好黨的民族宗教政策;負責教育體育系統安全穩定與信訪工作。
(八)主管全縣教師工作。負責全縣各級各類教師資格制度實施;負責全縣教育體育系統的表彰獎勵;歸口管理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繼續教育;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指導全縣教育體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九)擬訂全縣中等學校招生計畫及招生考試政策;負責全縣中等職業學校、成人高等學校的招生考試考務工作。
(十)落實國家和省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縣語言文字工作方案;負責全縣國語推廣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十一)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和體育運動項目設定與重點布局;負責縣運動隊伍建設和體育後備人才培養;組織管理重大體育競賽的備戰及參賽工作;組織開展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十二)組織舉辦全縣綜合性運動會;統籌規劃全縣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十三)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
(十四)擬訂全縣體育產業政策,推進全縣體育產業發展,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指導監督體育彩票的銷售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審批服務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政務公開、督辦查辦、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政務信息化建設,指導全縣教育體育系統政務信息化建設;承擔全面深化教育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推進教育體育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的受理、辦理和組織協調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行政審批標準體系。
(二)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綜合股。承擔中共柘城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的日常工作。
(三)幹部人事股。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全縣教育體育系統的表彰獎勵工作;規劃並指導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及教師隊伍建設;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協調、指導全縣教育系統職稱評聘、崗位設定和工資福利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職稱評聘、崗位設定和工資福利工作;承擔教師資格制度組織實施工作;指導教育體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和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四)規劃財務股。擬訂全縣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協調教育體育綜合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縣屬中等職業學校的設定、撤銷和變更;擬訂全縣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畫;統籌管理縣級教育基本建設項目及教育基建投資、中國小校建設工作;負責全縣教育體育招商引資和節能減排工作;負責全縣教育體育事業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參與擬訂全縣教育體育經費籌措、撥款和基建投資的有關政策,統籌管理有關教育體育經費;負責機關財務工作和所屬單位財務監管工作,編制機關和所屬單位教育體育事業經費預決算;負責機關國有資產管理,指導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管理全縣國內外教育體育貸款和贈援款;指導和推動學校後勤發展與改革;指導全縣教育體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規範教育體育收費工作。
(五)基礎教育股。負責全縣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巨觀管理工作;擬訂推進全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政策,擬訂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的發展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加強農村義務教育、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貫徹執行中國小校、幼稚園辦學標準,審核招生廣告宣傳,規範辦學行為;擬訂全縣基礎教育的基本教學檔案,指導全縣中國小教學用書的選用工作,推進教學改革;指導全縣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德育、校外教育;指導全縣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學籍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普通高中及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意見;組織指導全縣教育(學校、教師、學生)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全縣學校校園文化建設;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信息化建設,指導全縣教育體育系統信息化建設;負責高中教育、義務教育和特殊教育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畢業生資格審核工作;組織省、市、縣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評選及精神文明創建工作;指導全縣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及業務管理工作。
(六)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股(民辦教育股)。統籌管理全縣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工作,指導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工作,指導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指導職業學校專業、課程與教材、實習實訓基地、“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等工作;指導職業學校開展職業培訓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德育與職業指導、招生和學籍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開展各類職業教育競賽活動;指導城鄉社區教育、職工教育、老年教育、農民文化技術教育等繼續教育工作;綜合指導全縣民辦教育發展與改革,負責民辦高中階段學校教育機構的審批和年度檢查工作;指導全縣教育類社會組織工作。
(七)教師教育股(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擬訂教師教育工作的政策及指導性教學檔案;指導中國小教師的培養培訓和學歷提升工作,負責專項培養計畫的組織實施,規劃和指導全縣教師培養培訓基地建設;負責中國小教師師德建設;負責全縣公費師範生、特崗教師相關工作;配合全縣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縣語言文字工作方案;負責推廣國語、國語師資培訓以及用字規範化等工作;負責國語測試管理工作;承擔柘城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體育衛生藝術股。統籌全縣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國防、勞動教育工作;擬訂體育、衛生、藝術、勞動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檔案;負責組織全縣性及組團參加全省、市性體育比賽、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交流活動;協調指導學校學生的軍事訓練和國防教育活動。擬訂全縣競技體育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運動隊訓練、競賽及“訓、科、醫、管、保”複合型團隊建設;負責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組織國際、國內比賽的備戰和參賽工作;組織協調縣內承辦的市內外體育賽事。擬訂全縣青少年體育工作發展規劃、青少年業餘訓練管理制度,推動全縣青少年體育公共服務體系和後備人才培養體系建設;指導全縣各級各類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等建設和有關學生文化教育工作;指導開展青少年業餘訓練及相關活動,負責縣運會和全縣性青少年體育比賽的組織工作。
擬訂全縣民眾體育發展規劃;組織推進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指導民眾體育組織建設、健身場地設施建設;指導開展全縣民眾性體育活動;協助有關部門舉辦全縣性民眾性體育運動會;推進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指導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擬訂全縣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縣體育產業發展;承擔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縣體育產業統計;指導全縣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指導全縣性體育組織的組建等相關工作;負責全縣體育系統統計年報、體育場地普查等統計工作;負責體育彩票銷售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體育科技研究攻關和成果推廣;協調、管理全縣體育工作涉外及涉港澳台地區的有關事務,開展對外體育交流與合作。
(九)教育督導辦公室(政策法規股)。落實教育督導的規章制度和標準,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承擔上級教育督導相關協調工作;組織實施鄉鎮(街道)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組織實施教育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開展督學培訓;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起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綜合法規宣傳教育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有關工作;統籌全縣教育體育發展與改革政策及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管理、監督全縣國家教育考試組織工作;負責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負責“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承擔柘城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安全管理股(信訪工作辦公室)。統籌全縣教育體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安全教育、安全防範、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學校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和安全保衛工作;統籌全縣教育體育系統反恐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負責校車管理、防溺水、校園欺凌、防災減災等相關工作;負責協調、指導、檢查、督促全縣教育體育系統信訪工作;及時反映和處理有關重大問題和突發事件;會同有關部門依法負責食品安全相關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工作。

行政編制

柘城縣教育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9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督學1名;股科級領導職數11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暫保留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編制經2名,隨自然減員逐步收回。
柘城縣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柘城縣教育體育黨組書記、局長:王培選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縣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縣委編辦承擔,其調整由縣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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