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縣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10月,局機關內設科室7個,發票管理所1個,下轄稽查局1個,稅務分局中心所、8個,辦稅服務廳1個,契稅和耕地占用稅徵收管理所1個。現有幹部職工122人。徵收管理的稅費有: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資源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和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和工會經費等。
一、貫徹執行地方有關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切實可行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經濟稅源和縣委、縣政府、商丘市地方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執行全縣地稅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地方稅各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監督檢查全縣地稅系統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收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五、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和稅法宣傳。
六、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七、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三、負責地方稅各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監督檢查全縣地稅系統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收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五、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和稅法宣傳。
六、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七、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