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鄉縣財政局

柏鄉縣財政局

辦理市對縣的轉移支付,擬定全縣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擬定專項補助、稅收返還及年終結算事宜;指導鄉鎮財政建設;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柏鄉縣財政局
  • 目的:辦理市對縣的轉移支付
  • 地區:柏鄉縣
  • 主要職責數目:7
主要職責,總結評述,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1、編制年度綜合預算草案;彙編年度預算草案;執行國家預算管理體制和管理制度;擬定全縣財政分配政策;
2、擬定全縣文教單位財務管理辦法;負責文化、出版、事業單位年度專項資金預算建議的審核和年度預算執行、分析、監督;負責辦理文教專項資金(基金)和基本建設資金業務,並對資金使用及預算外資金收支情況進行監督。
3、擬定全縣行政單位財務管理辦法;負責行政和政法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年度專項資金預算建議的審核和年度預算執行、分析、監督,負責辦理行政專項資金和基本建設資金業務,並對資金使用及預算外資金收支情況進行監督;辦理國家規定統一著裝有關事項;決定政府公共財產管理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4、根據有關政策和規定,對縣直部門和單位上報的預算建議計畫進行初步審核,掌握縣直部門和單位人員、經費、財力等動態情況。對縣政府投資工程的概算、預算、決算進行審查;對政府招標工程的標底進行審查;接受委託對基本建設單位因隨意變更設計而造成的預算超支進行審查;為正常的預算變動提供諮詢;對基本建設預算定額的執行進行審查。
5、擬定全縣社會保障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縣級社會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年度專項資金(基金)預算建議的審核和年度預算執行、分析、監督;負責辦理縣級社會保障專項資金(基金)和基本建設資金業務,並對資金使用及預算外資金收支情況進行監督。
6、負責從事社會保障基金基礎性、技術性的核算和審核工作。研究擬定全縣財政支農政策擬定全縣農業財務管理辦法,負責農業、林業、水利等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年度專項資金預算建議的審核和年度預算執行、分析、監督;負責辦理農業、林業、水利、氣象專項資金和基本建設資金業務,並對資金使用及預算外資金收支情況進行監督;負責農場的企業管理;負責財政扶貧資金的轉移支付和監督。

總結評述

按縣政府有關規定、負責管理全縣農業綜合開發基金的籌集、投放、回收等工作,並監督檢查資金的使用效益。

現任領導

局長:連運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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