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樹主要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規程—第1部分:總則

果樹主要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規程—第1部分:總則

《果樹主要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規程—第1部分:總則》(DB21/T 1318.1-2021)是2021年10月30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遼寧省地方標準,歸口於遼寧省農業農村廳。

地方標準《果樹主要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規程—第1部分:總則》(DB21/T 1318.1-2021)規定了果樹主要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綠色防控原則及綠色防控技術措施。該標準適用於果樹主要病蟲害的綠色防控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果樹主要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規程—第1部分:總則
  • 標準號:DB21/T 1318.1-2021
  • 發布日期:2021-09-30
  • 實施日期:2021-10-30
  • 代替標準:DB21/T 1318.1-2004
  • 中國標準分類號:B 16
  • 國際標準分類號:65.020.20
  • 批准發布部門: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農、林、牧、漁業
  • 標準類別:方法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修訂依據,修訂情況,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實施建議,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果樹生產是遼寧省農業支柱性產業之一,隨著果樹種植出現了一些新問題,一是水果產量增加,但價格下跌,出現了增產不增收的現象,挫傷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嚴重製約著果樹生產的進一步發展;二是為了追求產量過分依賴於農藥、化肥等化學投入品,不僅嚴重污染環境,使土壤板結和肥力下降,而且導致大量殺傷天敵,病蟲抗藥性急劇增長,防治效果下降,引起病蟲再猖獗;三是農藥的大量使用降低了果品的品質,農藥殘留超標,嚴重危害消費者的身心健康。為解決上述問題,非常有必要制定一套果樹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規程。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地方標準《果樹主要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規程—第1部分:總則》(DB21/T 1318.1-2021)根據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的2017年遼寧省地方標準制訂項目計畫(計畫編號20170501)制定,由遼寧省農業農村廳提出並歸口。
  • 發布實施
2021年9月30日,地方標準《果樹主要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規程—第1部分:總則》(DB21/T 1318.1-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10月30日,地方標準《果樹主要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規程—第1部分:總則》(DB21/T 1318.1-2021)實施。

修訂依據

地方標準《果樹主要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規程—第1部分:總則》(DB21/T 1318.1-2021)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修訂情況

地方標準《果樹主要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規程—第1部分:總則》(DB21/T 1318.1-2021)代替《果樹病蟲安全控害技術規程—第1部分:總則》(DB21/T 1318.1-2004),與《果樹病蟲安全控害技術規程—第1部分:總則》(DB21/T 1318.1-2004)相比,除檔案名稱稱、結構調整和編輯性改動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1. 更改了果樹病蟲安全控害技術原則,更新了果園中禁止和可限制使用的化學農藥;
  2. 增加了綠色防控定義、綠色防控技術原則;
  3. 刪除了果樹病蟲害允許使用的農藥,農藥殘留量。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孟威、張丹、張萬民、孫慕君、張貴鋒、屈麗莉、李眷、洪曉燕、劉巍巍、王昭。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綠色防控原則
1
5 綠色防控主要技術措施
2
6 禁止使用的化學農藥
2
附錄A(規範性)果樹生產中禁止和限制使用的農藥
3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果樹主要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規程—第1部分:總則》(DB21/T 1318.1-2021)規定了果樹主要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綠色防控原則及綠色防控技術措施。該標準適用於果樹主要病蟲害的綠色防控工作。

引用檔案

GB/T 8321 (所有部分)農藥合理使用準則
NY/T 1276 農藥安全使用規範總則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該標準批准發布實施後,建議加強對該標準的宣傳和貫徹,在宣傳貫徹和套用中不斷收集用戶意見和建議,不斷修改完善。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果樹主要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規程—第1部分:總則》(DB21/T 1318.1-2021)的制定,有利於提高果品質量和商品價值,指導農民開展綠色防控。該標準可供從事果樹生產的農民和開展專業化防治服務組織等實體和個人使用,並可為果樹健康生產提供參考。
通過該標準的實施,可以使病蟲害得到有效控制,果樹病蟲害防治效果平均達到92%以上,平均畝挽回經濟損失0.4噸。若在遼寧省範圍內套用,按照推廣果樹面積200萬畝計算,遼寧省年挽回損失約80萬噸以上,節本增效可到達16億元以上。同時通過該標準實施,可以減少亂用藥、濫用藥現象,降低農藥使用量、減少對土壤和果樹產品污染,改善生態環境,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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