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巴宜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林芝市巴宜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林芝市巴宜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是林芝市巴宜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

林芝市巴宜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退役軍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的決策部署以及市委、區委的有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區委對退役軍人工作的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芝市巴宜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 辦公地址:西藏自治區林芝市巴宜區和諧路13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優撫安置等工作的政策法規。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巴宜區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並組織落實,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實施並指導退役軍人教育培訓、法律宣傳等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五)組織實施並指導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制訂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六)組織實施巴宜區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指導和監督退役軍人事業資金管理,負責巴宜區退役軍人待遇保障經費管理、發放及協調落實地方配套資金兌現工作。協調落實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協助部隊做好徵兵工作。
(七)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申報巴宜區擬列入全國和自治區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物名錄,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八)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負責退役軍人信訪工作。
(九)完成區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負責人:許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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