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聲新

林聲新,海口桂林洋原“黑老大”。

2020年5月28日上午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主犯林某新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犯聚眾鬥毆罪,犯尋釁滋事罪等多項罪名,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2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而該組織其餘成員被判3至18年不等刑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聲新
  • 國籍中國
作案歷程,作案影響,案件審理,

作案歷程

2013年以來,被告人林某新以同族、親戚關係為紐帶,陸續網羅被告人林某才、林某籽、林某在、林某強、林某釋、林某康、林某魁、林某保、林某全、林某喜、林某照、林某順等人,形成骨幹成員基本固定的較為穩定的犯罪組織;該組織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
該犯罪組織內部分工明確,層級分明。在林某新的組織、領導下,以暴力手段為依託,非法控制桂林洋高山村一帶的土方、地材等供應工程,通過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行為攫取1000餘萬元的非法經濟利益用於供養組織成員,獲得的收益由組織成員參與分紅。為排除異己、聚斂錢財,以桂林洋高山村為據點,使用暴力、威脅和其他手段,或者利用組織的強勢地位,有組織、有預謀地大肆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其中,聚眾鬥毆案1宗;故意毀壞財物案1宗,燒毀價值407072元的挖機一台;強迫交易案9宗,強迫交易金額總計12392143元;尋釁滋事案5宗;敲詐勒索案4宗。

作案影響

以林某新為首的犯罪組織通過實施一系列暴力違法犯罪活動,給當地村民及工地施工人員造成極大的心理恐懼。特別是該犯罪組織做大成勢後,多名包工頭為能在高山村地區順利送料完工,被迫主動尋求“高山弟”的庇護,或向該犯罪組織主動交納保護費,或直接將承攬的工程轉包出讓,使得該犯罪組織對桂林洋高山村一帶的土方、地材等供料工程領域形成非法控制,嚴重擾亂當地工程項目的正常施工秩序,嚴重破壞當地村民的生活及生產秩序。

案件審理

2020年5月25日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由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林某新等15人涉黑犯罪一案。
2020年5月28日上午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主犯林某新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犯聚眾鬥毆罪,犯尋釁滋事罪等多項罪名,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2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而該組織其餘成員被判3至18年不等刑期。案件宣判後,林某新當庭表示將進行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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