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維邦(1901~1951年),原名林以文,別名林士木,大田縣謝洋鄉草壠崎人,先後任民軍小首領、大田縣民團營長、寧洋縣知事、漳平縣縣長、福建省政府咨議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維邦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01
- 逝世日期:1951年
林維邦接受地下黨支部抗日救亡的主張,並為地下黨游擊隊林大藩提供部分槍枝彈藥和糧食給養。民國31年至32年,林維邦受中共閩中工委委託,先後兩次鎮壓地下黨叛徒4人。
1949年9月,樂成名同陳周文等星夜馳赴漳平新橋動員林維邦起義投誠,林維邦率領舊部宣布起義,南平軍分區命名為“寧洋縣游擊大隊”,並組建“寧洋縣維持會”,林被任命為寧洋縣游擊大隊大隊長兼寧洋縣維持會主席。1950年3月,林維邦被送往永安專署公安處特訓班學習,後因未安排工作而返回家鄉。
由於他自感歷史複雜,對黨的鎮反政策不理解,從1950年下半年起藏匿周旋在謝洋和新橋一帶,並於1951年農曆9月在其藏匿地——新橋西埔鄉洋頭老厝草堆里自殺身亡。1982年,中共福建省委統戰部、中共漳平縣委落實起義政策領導小組認定林維邦為起義人員,對其歷史問題應按“既往不咎”的政策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