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永成事件

清光緒八年(1882年)七月二十一日晚,福靖後營洋槍教習守備朱得桂令差役林永成洗瓷菸斗。林不慎失手摔破菸斗。朱得桂將其拳打腳踢,致左肋臍肚均受重傷,又用布帶扣勒身死,偽裝成自殺狀。閩縣委派張道亨來廠驗屍,仵作竟報“身中無傷,確係縊死”,且“不提訊兇犯”,引起林永成親屬及圍觀者憤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永成事件
  • 發生時間:清光緒八年七月二十一日晚
  • 死者:林永成
  • 殺人者:朱得桂
人群中林二二自認死者親屬,挺身而出鳴冤,不滿的人群愈聚愈眾,人聲鼎沸,圍署不散。督辦船政黎兆棠驚恐萬狀,於七月二十五日早上,馳諭閩縣候補知縣繆嘉行迅速派人前來。繆嘉行提審死者母親林盧氏及疑兇朱得桂,朱供認不諱。死者親屬背黃狀哀求工人相助,工人憤而拆毀船政衙門頭門,推倒東西轅門,將鳴冤鼓丟棄於官廳池中。閩浙總督何□聞訊,飭派水師營員弁前往鎮壓,黎兆棠派福靖後營練勇包圍工人和農民,逮捕一批無辜民眾。七月二十八日,船政總監工許某又開列懲罰工人名單,引起工人更大憤怒,工人堅持罷工數日,黎兆棠眼見將影響兵船下水期限,被迫下令處斬朱得桂,“正軍法以儆將來”。同時,將繆嘉行、張道亨等人撤任撤差。工人鬥爭取得勝利。上海《申報》為此專門發表《論船局命案》社論,憂心忡忡地寫道:“竊恐局中營勇工匠,從此蔑視各員並可挾制欽差”。這場鬥爭,是中國產業工人最早的罷工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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