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林正亨,是台灣
霧峰林家大戶的後代,是著名愛國志士
林祖密將軍之子。1915年8月生於廈門
鼓浪嶼,在
福州讀書。1934年返台。1937年考入南京陸軍軍官學校,畢業後任
國民黨36軍見習官。1940年1月隨部隊赴
廣西作戰,任96師參謀處少尉軍官,參加
崑崙關戰役,晉升
中尉連長。
1944年7月,參加
青年遠征軍,任步兵團指揮連連長。在緬中戰役中,身負16處重傷,成為傷殘人,被列為編外並遣回雲南“療養”,實際是被遺棄。林正亨堅持以殘廢之驅,沿途乞討,從雲南硬是走到重慶。找到妹妹林雙盼後,才被介紹到
朱學范領導的“中國勞動協會”工作。通過這一系列親身經歷,林正亨對
國民黨政權的獨裁統治徹底失望;經過妹妹介紹,對中共及紅色根據地,逐漸有了新的認識。
不久,他就秘密參加
中國共產黨。
日本投降後,受朱學范指示,回台灣開展地下工作。1946年他帶著妻兒,回到闊別己久的家鄉,同時帶領20多個台灣青年。回台後曾任職於“台灣省訓導處警衛營。“二·二八”事件時,到
台中參加武裝鬥爭。起義失敗後,住進一家醫院,躲過一劫。但訓練營的工作因“過假不歸” 而被免職。以他的家境而言,本可過著寧靜富足生活,但強烈的政治使命感,使他不肯卸下肩頭的責任。
被捕遇害
1949年8月18日,林正亨在台北市泉州街家中被國民黨特務逮捕。同時被捕的20多人,多是20幾歲與林正亨一起參加“讀書會”的青年人。蔣幫對涉及
霧峰林家的案件不敢輕忽,由時任“
行政院長”的
陳誠親自審訊。陳誠拿出一張“悔過書”要林正亨簽字,說:“只要你簽個字,表示悔過,供出領導人,我馬上放你出去”。林正亨當場拒絕說:“第一、我沒有什麼錯,也沒有什麼需要悔過的;第二、我沒有什麼聯繫人,只有一個叫陳百川的人,你們也都知道,沒有其它人可供。” 這個所謂的“陳百川”,是林正亨和幾個同案人共同虛擬的“領導人”。陳誠沒想到這個年青人居然敢公開對他頂撞,氣惱之下大筆一揮,判處林正亨死刑。
次日,林正亨被憲兵五花大綁押赴刑場,他昂首挺胸一路高呼:“祖國萬歲!人民萬歲!” 在路經泉州街時,他呼喊妻子沈寶珠,待沈寶珠追出去,只聽到行刑的槍聲,丈夫己倒在血泊中。那是1950年1月30日,林正亨當年僅35歲。
行刑當天,國民黨
中央社立即發出電訊稿,聲稱林正亨等人“參加台灣民主自治聯盟”、“印售反動書刊,廣為吸收黨徒,意圖顛覆政府。” 據知情人稱,蔣幫當局對林正亨狠下毒手,除出於“鏟共、溶共”的居心外,也圖利用此案扼制、威壓、打擊以
霧峰林家為代表的台灣本土勢力,以確保蔣政權在台統治。林正亨的大義凜然,堅貞不屈,使蔣幫的圖謀受挫。
林正亨犧牲後,沈寶珠攜子女離開台灣來到北京。198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向林正亨家屬頒發了“革命烈士證明書”。
絕筆詩
他赴刑場前在牢房地板上所刻的絕筆詩,題為《明志》,這樣寫道:
乘桴泛海臨台灣,不為黃金不為名,
只覺同胞遭苦難,敢將赤手挽狂瀾。
奔逐半生勞心力,千里河山不盡看,
吾志未酬身被困,滿腹余恨夜闌珊。
後代
林正亨犧牲後,組織上派人將7歲的兒子
林為民接到了北京,送進了當時的中央軍委保育院。林為民的生活費用全部由國家負擔,發給撫恤金和慰問金。1960年,北京日報在全市中學生里選拔記者,在北京25中上高二的林為民因為成績優秀被選中,從此開始了42年的首都新聞人生涯。
作為
霧峰林家第九代傳人,幾十年來,林為民沒有停止過對故土的思念,也沒有停止過對台灣史和
霧峰林家歷史的研究,掌握了大量林家愛國史資料。他始終有一個信念——“不能讓
霧峰林家的愛國傳統喪失在我們這一代人手裡,作為
霧峰林家後人,自己有責任傳承
霧峰林家愛國精神,促進祖國和平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