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稅

林業稅指菲律賓對採伐的木材徵收的一種稅。以木材採伐人為納稅人。實行從量定額計征。應稅木材分為四個等級,一級木材,每立方米稅額3.5比索,二級木材,每立方米稅額2比索,三級木材,每立方米稅額1.5比索,四級木材,每立方米稅額0.6比索。林業稅實行起運徵收,稅款由採伐人於起運時繳納。

為了加大對林業的扶持力度,促進林業生態建設,經國務院批准,對森林撫育、低產林改造及更新採伐過程中生產的次加工材、小徑材、薪材(以下簡稱次小薪材),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免徵或者減征農業特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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