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十二五”行動要點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林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和《應對氣候變化林業行動計畫》,進一步推進“十二五”期間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2011年12月31日,國家林業局辦公室以辦造字〔2011〕241號印發《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十二五”行動要點》。該《要點》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重點領域和主要行動4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十二五”行動要點
  • 文號:辦造字〔2011〕241號
  • 發文單位:國家林業局辦公室
  • 發文時間: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國家林業局辦公室通知,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十二五”行動要點,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重點領域和主要行動,減緩領域,適應領域,能力建設,

國家林業局辦公室通知

國家林業局辦公室關於印發《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十二五”行動要點》的通知
辦造字〔2011〕2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局,國家林業局各司局、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林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和《應對氣候變化林業行動計畫》,進一步推進“十二五”期間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我局組織制定了《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十二五”行動要點》(見附屬檔案),現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附屬檔案: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十二五”行動要點
國家林業局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十二五”行動要點

氣候變化是全球面臨的重大危機和嚴峻挑戰,事關人類生存和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已成為世界各國共同關注的熱點和焦點。林業是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有效途徑和重要手段,在應對氣候變化中的特殊地位得到了國際社會的充分肯定。以坎昆氣候大會通過的關於“減少毀林和森林退化以及加強造林和森林管理”(REDD+)和“土地利用、土地利用變化和林業”(LULUCF)兩個林業議題決定為契機,緊緊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賦予林業的重大使命,採取更加積極有效措施,加強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對於建設現代林業、推動低碳發展、緩解減排壓力、促進綠色增長、拓展發展空間具有重要意義。為進一步推進“十二五”期間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特制定本行動要點。

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發展現代林業為宗旨,以實現林業“雙增”目標為核心任務,以落實《應對氣候變化林業行動計畫》為總要求,全面實施《林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繼續推進造林綠化,擴大森林面積,著力加強森林經營,提高森林質量,努力防控森林災害,切實強化森林、濕地、荒漠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保護,不斷增加林業碳儲量,提高林業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能力,為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基本原則

(一)堅持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和國家自主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相結合。
(二)堅持林業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相結合。
(三)堅持擴大森林面積、增加碳儲量和提高森林質量、增強碳匯能力相結合。
(四)堅持增加森林碳吸收和控制森林碳排放相結合。
(五)堅持政府主導和社會參與相結合。

主要目標

根據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總體要求,結合林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緊緊圍繞實現林業“雙增”奮鬥目標,“十二五”期間,全國完成造林任務3000萬公頃、森林撫育經營任務3500萬公頃,到2015年森林覆蓋率達21.66%,森林蓄積量達143億立方米以上,森林植被總碳儲量達到84億噸。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積1000萬公頃以上。濕地面積達到4248萬公頃,自然濕地保護率達到55%以上。林業自然保護區面積占國土面積比例穩定在13%左右,90%以上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80%以上極小種群野生植物種類得到有效保護。森林火災受害率穩定控制在1‰以下。林業有害生物成災率控制在4.5‰以下。初步建成全國林業碳匯計量監測體系。

重點領域和主要行動

減緩領域

1.加快推進造林綠化。實施《全國造林綠化規劃綱要(2011-2020年)》,繼續推進林業重點工程建設,加大荒山造林力度,大力開展全民義務植樹,統籌城鄉綠化,推動身邊增綠,加快構建十大生態安全螢幕障。大力培育特色經濟林、竹林、速生豐產用材林、珍貴樹種用材林等,加快木材及其他原料林基地建設。努力擴大森林面積,增加森林碳儲量。
2.全面開展森林撫育經營。建立健全森林撫育經營調查規劃、設計施工、技術標準、檢查驗收、成效評價管理體系,研究建立森林撫育經營管理新機制。完善森林撫育補貼制度,逐步擴大補貼規模,增加建設內容。積極推進低產林改造,提高森林質量,增強森林碳匯能力。
3.加強森林資源管理。實施《全國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綱要(2010-2020年)》,分級編制省、縣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綱要。完善林地保護利用制度和政策,修訂《林木和林地權屬登記管理辦法》、《占用徵收徵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嚴格執行“十二五”森林採伐限額制度。規範木材運輸和經營加工管理,嚴厲打擊木材非法採伐及相關貿易等違法犯罪行為。
4.強化森林災害防控。全面落實《全國森林防火中長期發展規劃(2009-2015年)》,強化森林火災預防、撲救、保障體系建設。落實《森林防火條例》,加強法制建設,推進依法治火。落實《全國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建設規劃(2011-2020年)》,加強林業有害生物檢疫御災、監測預警、應急防控、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加強松材線蟲病、美國白蛾等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治理。大力推進實施以生物防治為主的林業有害生物無公害防治措施。依法開展林業執法專項整治行動,遏制毀林行為,加強森林火災病蟲害防控,減少森林碳排放。
5.培育新興林業產業。落實《林業產業政策要點》,加快林業產業結構調整,積極推進木材工業“節能、降耗、減排”和木材資源高效循環利用,開發木材防腐、改性等技術,延長木材使用壽命,增加木材及林產品儲碳能力。編制實施《林業生物質能源發展規劃》,加快能源林示範基地建設,推進林業剩餘物能源化利用,開發林業生物質能高效轉化技術,培育林油、林熱、林電一體化產業,最佳化能源結構,提高林業生物質能源占可再生能源比例,實現對化石能源的部分替代。

適應領域

6.科學培育健康優質森林。加強主要造林樹種種質資源調查和保護,加大林木良種選育和套用力度,加強林木良種基地建設和良種苗木培育,提高人工林良種使用率。堅持適地適樹原則,合理選擇造林樹種,增加鄉土樹種造林比例,科學配置林種,最佳化造林模式,提高造林質量,構建適應性好、抗逆性強的人工林生態系統。調整、最佳化森林結構,改善森林健康狀況,增強森林抵禦氣候災害能力。加強防護林體系建設,提高海岸堤帶、沙化地區和農田生態系統適應氣候變化能力。
7.加強自然保護區建設和生物多樣性保護。最佳化森林、濕地、荒漠生態系統自然保護區布局,加強重點地區自然保護區、自然保護小區和保護點建設。加強野生動物、野生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建設,加大重點物種保護力度,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提高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預警能力。加大生態區位重要、生態狀況脆弱地區植被保護力度,增強森林生態系統適應氣候變化能力。
8.大力保護濕地生態系統。建立和完善濕地保護管理體系,加強泥炭濕地自然保護區建設,加快濕地公園發展。推進國家濕地立法工作,開展濕地可持續利用示範,加強濕地保護管理,維護濕地生態系統碳平衡,增強濕地儲碳能力。
9.強化荒漠和沙化土地治理。繼續實施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加強林草植被保護,鞏固工程建設成果。加大岩溶地區石漠化綜合治理力度,有效控制石漠化擴展趨勢。在西北乾旱區和部分半乾旱區規劃建設國家級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增強荒漠生態系統適應氣候變化能力。

能力建設

10.加強機構和法制建設。建立健全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協調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我局作為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協調聯絡辦公室副主任單位的職能,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聯絡;充分發揮局氣候辦的組織、協調、聯絡、督辦職責作用,統籌推進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加快推進《森林法》修改,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立法進程,確立林業在應對氣候變化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將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管理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
11.建立碳匯計量監測體系。加快推進全國林業碳匯計量監測體系建設,開展區域林業碳匯計量監測試點。組建各區域林業碳匯計量監測中心,加強技術培訓,建立健全碳匯計量監測機構、隊伍和管理體系。加快建立林業碳匯計量監測技術標準體系,結合碳匯造林和森林經營試點,同步推進碳匯計量監測工作。開展木質林產品碳儲存、林業生物質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碳計量技術研究。開展濕地碳匯計量監測指標體系研究。啟動濕地生態系統固碳能力調查評估試點。
12.探索開展試點示範。繼續開展國內碳匯造林試點,積極推進清潔發展機制(簡稱CDM)碳匯造林活動。探索開展林業低碳經濟綜合試點。結合國家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和碳排放權交易試點,開展林業碳匯試點示範。開展林業碳匯產權、碳匯交易等相關政策研究和試點。
13.開展相關科學研究。積極開展既與國際接軌又符合我國林情的林業碳匯計量監測基礎課題研究。重點研究森林碳匯的增匯、計量、監測以及森林對氣候變化的適應等關鍵技術,評估林業固碳及生物質利用儲碳能力,構建碳匯林業建設與管理技術體系。跟蹤國際氣候變化林業議題談判,針對利用“參考水平”核算森林管理活動碳源/匯、濕地管理活動和木質林產品碳源/匯核算、森林火災和病蟲害導致的碳排放核算等焦點問題,開展前瞻性研究,支撐林業議題談判。
14.積極推進國際合作。積極開展《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涉林議題對案研究、談判及履約工作,主動參與相關國際規則制定,推進雙邊和多邊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務實合作。切實加強氣候談判隊伍建設,建立穩定的談判梯隊,強化談判力量。進一步加強與聯合國相關機構和相關國際組織聯繫,推進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進一步發揮亞太森林恢復與可持續管理網路的作用,加強亞太地區的林業交流合作。
15.加強宣傳引導。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中國林業對外宣傳工作,廣泛深入宣傳中國林業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貢獻,增強我國林業國際影響力和話語權。積極推廣套用現代信息技術,減少辦公紙張物質資源和能源消耗,建設節能機關。倡導低碳生活和低碳消費,鼓勵公眾積極參加造林增匯,消除碳足跡。引導公眾關注氣候變化,增強保護氣候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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