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局、財政部印發《國家級公益林區劃界定辦法》

《國家級公益林區劃界定辦法》是由林業局、財政部印發的一份確定了國家級公益林的八大類區劃範圍和三個保護等級的檔案。

國家林業局、財政部日前對原有《重點公益林區劃界定辦法》進行修訂,形成了《國家級公益林區劃界定辦法》,將重點公益林更名為國家級公益林,確定了國家級公益林的八大類區劃範圍和三個保護等級。
《辦法》規定的國家級公益林區劃範圍包括:重要江河幹流及部分一級支流源頭的林地;重要江河幹流及部分一級支流兩岸的林地;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以及列入世界自然遺產名錄的林地;重要濕地和水庫周圍的林地;邊境地區陸路、水路接壤的國境線以內10公里的林地;荒漠化和水土流失嚴重地區防風固沙林基幹林帶及集中連片30公頃以上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沿海防護林基幹林帶、紅樹林、台灣海峽西岸第一重山脊臨海山體的林地;東北、內蒙古重點國有林區以禁伐區為主體未開發利用的原始林,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樹種為優勢樹種、以小班為單元集中分布、連片面積30公頃以上的天然林。
《辦法》以生態區位重要性程度和生態環境脆弱性程度為基礎,兼顧森林質量,規定了國家級公益林保護等級的三級劃分標準。其中劃為一級的範圍包括:世界自然遺產地、國際重要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森林公園、江河源頭的林地;山體坡度長江以北36度、長江以南46度以上江河兩岸的有林地、灌木林地;在重要水庫周邊和山體坡度長江以北36度、長江以南46度以下江河兩岸,屬於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的有林地、灌木林地;西南高山峽谷和雲貴高原區山體坡度46度以上地區的有林地、灌木林地;荒漠化和水土流失嚴重地區年均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地區的有林地,以及覆蓋度60%以上的灌木林地;沿海防護林基幹林帶,紅樹林,熱帶雨林;邊境地區的有林地、灌木林地;東北、內蒙古重點國有林區未開發利用的原始林以及森林與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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