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林應亮
- 字號:字熙載
- 所處時代:明
- 出生地:侯官
- 主要作品:《少峯草堂詩集》二卷
人物簡介,主要成就,
人物簡介
林應亮,字熙載,別號少峰,春澤子。侯官(今閩侯縣南嶼鎮南嶼)人,明嘉靖十一年(1532年)進士,任穎上知縣。二年後,調浙江省秀水縣。他執法嚴明,屢斷疑案,廉聲大著。當時有一道士住宿僧舍被人所殺,前任縣官委罪於寺主僧,主僧受不住刑訊迫供,胡亂招認。應亮到任後複審此案,疑為有錯,後果然緝拿到真兇,遂釋放被誣主僧,一郡嘆為神明。
主要成就
嘉靖十六年,升任戶部主事,又改為精膳郎中,出任湖南常德知府。常德地多蠻峒,少數民族人民生活極其困苦,當地榮王府官校又多仗勢欺壓人民。因此,長期以來被視為難於施治的地方。應亮按律執法,核實兵餉,清理郵傳等開支,懲治不法官吏、兵校,並曉之以理。人民稱頌其德政、榮王亦表悔謝。當年瘟疫流行,應亮開倉施粥,延醫送藥,救活無數。
嘉靖二十四年,任廣西副使,陳兵府江,諸土司爭為效力。後累遷廣東按察使,曾縛勢家惡奴以謝諸生,平清遠、四會寇亂。旋轉任廣西左、右布政使,復以原官北督倉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