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訓

林德訓,出生年月:1960年代出生。 籍貫:台灣省人。 學歷:1994年台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現職:“總統辦公室主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德訓
  • 出生日期:1960
  • 畢業院校:台灣大學
  • 籍貫:台灣省人
林德訓-個人簡介,林德訓-政治主張,林德訓-自我告白,林德訓-出庭相關,在列於陳水扁提出的第一波傳訊名單,再出庭 堅持認錯不認罪,馬永成林德訓 兩人冷冰冰,上推陳水扁 下賴陳鎮慧,林德訓被收押 馬永成疑列被告,核銷以多報少矇騙會計處,林德訓-判刑,

林德訓-個人簡介

林德訓
主要經歷:與馬永成羅文嘉等同屬民進黨學運世代。大學期間即積極投入學生運動。畢業後就成為“立法委員”陳水扁的“國會助理”。
曾任1994、1998年陳水扁競選台北點擊查看台北及更多城市天氣預報市長競選總部西區服務處主任。
1994年任台北市長陳水扁市長室秘書,後任福爾摩沙基金會執行長。
2000年陳水扁選舉“總統”競選總部資訊蒐集與基層聯絡負責人。
2000年5月任“總統辦公室”秘書。
2004年任陳水扁“總統”競選總部候選人事務群行程小組主任。
2005年1月接替馬永成任陳水扁“總統辦公室主任”
一直為陳水扁核心人馬,現參加陳的一切重要活動。
其人個性內斂、沉穩,行事作風低調。
妻子淡季蓉,同為陳水扁嫡系人馬,曾任台北市長陳水扁市長室秘書,1998年兩人結婚。叔叔林重宏,曾任台糖副總經理。

林德訓-政治主張

很少就台灣前途等重大問題發表意見。
碩士論文《1997香港點擊查看香港及更多城市天氣預報主權移轉之政治經濟分析》,指導教授蕭全政。
與其同所、同期畢業之同學有童振源馬振坤、王建凱、、唐開太、陳建仲、徐育茂、魏中平、張嘉蘭、蘇清良、黃德怡、石振國、賴昱安等。

林德訓-自我告白

扁家四大案,“國務機要費案”召開準備庭時傳扁辦前主任林德訓。林德訓也不認罪,對於針對他的指控,他表示自己沒辦法接受。
林德訓情緒比較激動,一度哽咽,並表示自己“不是一個十惡不赦的人”。他還強調自己只是聽命行事。

林德訓-出庭相關

在列於陳水扁提出的第一波傳訊名單

第一波傳訊
據台灣“今日新聞”報導,台北地方法院11日再度提訊羈押在台北看守所的陳水扁,扁律師石宜琳開庭前表示,將提出31名證人互動詰問名單。下午庭訊時,陳水扁果然提出第一波名單,除聲請調閱馬英九特別費案卷證以及李登輝等歷任機要費資料外,還將聲請剛請辭“國安局長”的蔡朝明說明奉天案。
此外,陳水扁也提出第一波要求傳訊名單,包括前隨扈警官張春波、羅太太施麗雲、馬永成、林德訓等人。

再出庭 堅持認錯不認罪

扁家洗錢案2月17日在台北地方法院再度開庭,陳水扁前後任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林德訓上午9時20分乘坐計程車抵達,馬永成在律師陪同下走地院大門,林德訓由台北地檢署進門,兩人腳步匆匆,均不接受記者採訪。  昨天法官列出18個問題,面對審判長蔡守訓詢問是否認罪,馬永成、林德訓都表示“如上次所說的”,都認錯不認罪。庭審昨天進行到傍晚6點才結束,檢辯雙方爭執不停。
林德訓不肯認罪林德訓不肯認罪

馬永成林德訓 兩人冷冰冰

昔日是陳水扁重要的心腹及左右手的馬永成、林德訓,在法庭上見面兩人沒有互動,連眼神也幾乎沒有交集,都是直盯電腦螢幕,唯一相同的是他們採取一樣的訴訟策略,把公務機要費所有經手的款項全都推給陳鎮慧。
面對記者詢問做人是否要飲水思源及是否認罪等問題,馬永成笑笑不回應,林德訓則從台北地檢署門口進到台北地院,針對關鍵問題也是不願回響,只說謝謝。

上推陳水扁 下賴陳鎮慧

上推下賴
與1月20日首次出庭時的情況一樣,馬永成與林德訓又都認錯不認罪,並堅持“奉扁命行事,未貪分文”。
馬永成、林德訓的委任律師甚至推說檢方最重要的證據———陳鎮慧隨身隨身碟內公務機要費的名單與細目,只有部分是陳鎮慧親手編制的,其中有前任留下的數據,所以也不能成為證據
對此,法官蔡守訓當庭指出,陳鎮慧的隨身隨身碟是在扁辦搜出來的,裡面的公賬和私賬分得清清楚楚,公務機要費的流向也非常清楚,因此具有證據力。聽到蔡法官的裁示,馬、林兩人臉色難看。台灣名嘴指出,如果陳鎮慧連賬都做不清楚,跳起來的,第一個絕對是吳淑珍
而陳鎮慧當初也只認了偽證和偽造文書兩罪,不認貪污,認為馬永成和林德訓應該負責任。台北地院也將在19日再次傳喚陳鎮慧,釐清究竟誰在說謊。

林德訓被收押 馬永成疑列被告

被收押
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三日被特偵組當庭逮捕,並向台北地院聲請後裁定收押禁見。 他是洗錢案爆發後,第三名被收押的被告。他是洗錢案爆發後,第三名被收押的被告。檢察官認定林德訓長期核准同意陳鎮慧出具不實審核報告,核銷不實金額,協助扁家詐領、侵占國務機要費,且湮滅事證,已觸犯貪污罪
據台媒報導,特偵組指出,林德訓涉嫌的罪名包括貪污治罪條例的“侵占公有財物罪”、“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與偽造文書罪,涉嫌重大且有串證、湮滅事證之虞。

核銷以多報少矇騙會計處

林德訓成為扁家弊案中第九名被告,也是繼扁家帳房陳鎮慧、“白手套”蔡銘哲之後第三位遭收押者。
另“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特偵組懷疑他也曾經手“國務機要費”,知悉吳淑珍以不實發票詐領情事,不排除近日傳喚他到案後,改列被告偵辦。
林德訓在當年查黑中心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時,已被依偽造文書、偽證罪起訴。 但當時查黑中心認為他對於吳淑珍長年以他人不實發票詐領“國務機要費”一千四百八十萬元部分,並不知情,經特偵組重新調查,發現林德訓對於吳淑珍詐領國務機要費過程,知之甚詳,甚至是協助的共犯。
特偵組發現,“機密費”支用須由林德訓簽章同意後,再由陳鎮慧自總統府會計處提款。 陳鎮慧每個月提領機密費現金後,再將現金暫存保管於私人租用的銀行保險箱內,林德訓對整個過程相當清楚。
依規定,陳鎮慧每個月提領、核銷國務機要費,身為陳鎮慧長官的林德訓,必須執行其監督責任,對於每個月的支領情形作出總結,並製作一分“審核報告”,交給“總統府”會計處列管、查核之用。
但林德訓卻長期未盡監督之責,在“審核報告”上登載不實,涉嫌偽造文書。特偵組發現,林德訓的審核報告上,不但領據的金額與實際核銷支用的資金數額不符,而且還有“以多報少”的情形。

林德訓-判刑

2009年9月11日下午4時,台灣陳水扁世紀大案一審宣判, 林德訓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剝奪公權8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