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岳律師是浙江大學民商法學碩士,原國家審判機關法官,北京煒衡(溫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曾任該所執行主任,現任業務指導委員會主任。現任北京首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A 股)子公司溫州首開曜成置業有限公司、新希望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溫州分公司、佳質集團有限公司等大型企業機構的常年法律顧問。
曾擔任溫州某知名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協助該公司收購、處置的金融不良資產標的總額達數十億元。曾代理江西某實業公司通過股權投資等方式達到當地政府對該公司的產值、稅收指標要求,避免了該公司30餘畝工業用地被政府收回的風險。在陳某與樂清某房開公司商品房買賣契約糾紛案中,原告方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契約,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契約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的規定,原告行使解除權的1年除斥期間已過,解除權已消滅,不能解除契約。但林律師在該案中另闢蹊徑,根據《建築法》有關"建築工程未經驗收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的規定,提出在該案訴訟時涉案房屋的交付系法律上不能履行,原告方不能要求被告繼續履行,依法有權解除契約。並最終獲得法院支持,為當事人贏得了訴訟。此案的成功,不僅在於個案的勝訴,更在於對現有司法解釋的突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建岳
- 性別:男
- 執業機構:北京煒衡(溫州)律師事務所
- 執業證號:13303200810722003
- 機構地址:鹿港大廈A座701-1室
- 學位: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