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興(廣東省雲浮市雲安區長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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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興,曾任廣東省雲浮市雲安區長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024年4月,林家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6月,給予林家興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家興
  • 就職企業:廣東省雲浮市雲安區長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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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廣東省雲浮市雲安區長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人物事件

違規被查

2024年4月,林家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公職

2024年6月,廣東雲浮市雲安區紀委監委對雲安區長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林家興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林家興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工作紀律,在項目審核監管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財政資金損失;紀法底線失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林家興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雲浮市雲安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取消林家興預備黨員資格;由雲浮市雲安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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