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奈種

林奈種

林奈種,是在生物科學研究上採用古典或傳統的分類標準的種的範圍,由於現在標準是林奈處理的,所以就把這種標準命名為林奈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奈種
  • 外文名:jordanon
  • 出生日期:1551
  • 逝世日期:1598

林奈種林奈種linneon
林奈種林奈種
喬丹種(jordanon)的對應詞,是指作為採用古典或傳統的(orthodox)分類標準的種的範圍,通常所謂的種大體上與此相近,但近年來由於引入細胞學、遺傳學等新資料和見解,而有更細劃分的傾向。此名稱是依照決定現在標準的林奈(C.vonLin-né)對種的處理方法,是J.P.Lotsy於種名上冠以林奈的名字在文藝復興時期科學復甦時,動物分類與植物分類比較起來處於相當領先的地位。雖然顯花植物在它們的結構上都很相近,但在動物中則並不如此。脊椎動物、昆蟲、水母之間,甚至在脊椎動物之內的哺乳動物,鳥類,青蛙和魚之間,都有明顯的區別,要辨認它們並不需要什麼高深的學說。因此早在亞里斯多德之前主要的動物類別就已分清這一情況就一點也不令人奇怪。由於在很明確的動物分類單位之間有如此鮮明的差異,結果動物學家就傾向於專門研究某一類動物,例如Turner,Belon專門研究哺乳動物,鳥類,Rondelet研究魚類。但是在處理動物和植物時還有更重要的差別。植物的種類極多,雖然它們之中有一些看起來很相似,然而某些種具有特殊的治療作用,因而準確的鑑定就成為壓倒一切的要求。雖然鑑定在有關動物的書籍中也占有一定地位,具有一定作用,但誰都知道獅子、狐狸、野兔、烏鴉、而且它們是怎樣分類的看來也並不特別重要或令人感興趣。當時有一種賦予動物以道德意義的傳統和對動物的習性深感興趣的風氣,因此新的動物學從一開始就把著重點放在現今稱之為行為學和生態學方面。當時的確還有一種忠實地引證經典作家的傳統和沉滴乾對動物名稱的意義進行語言學分析的學究習氣;另外對旅行家所談的荒唐故事以及存在妖魔怪物的輕信仍然相當流行。儘管如此,當時的動物學家對活的動物顯示了極大興趣井有明確的證據表明他們是在野外實地進行研究的。但是他們對分類毫無興趣,因而動物分類學很快就落在植物分類學的後面。16世紀初有五位博物學家對中世紀之後動物學的再度興起作出了重要貢獻;他們是:WilliamTurner(1508-1568),PierreBelon(1517—1564),GuillaumeRondelet(1507-1566),KonradGesner(1516、1565),UlisseAldrovandi(1522—1605)。Turner雖然是英國人,但是他的青年時代大部分是在歐洲度過的。1544年他在科隆出版了《鳥類志》(AviumHistoria)記述了很多鳥的生活史,顯然是根據他自己的觀察寫出的。Turner還出版了一些植物學著作,但並不如他在鳥類學方面那樣有名。Belon的《鳥類搏物志》(L'histoiredelanaturedesoyseaux)於1555年出版,這是一部更為重要的著作。Belon曾經到過地中海東部和近東一些國家。他運用生態學和形態學的一些性狀將鳥類分為猛禽,有蹼足的水鳥,沒有暖足的沼澤鳥、陸地鳥、林間大、小鳥等等。因此,對生境的適應成了他的主要分類依據。Belon的某些分類一直到十九世紀後期仍被人採用,特別是在法國的鳥類文獻中。在魚類和其它水生動物方面Belon也有著作出版(1551,1553),但很快即被1554年出版的Rondelet的《魚類全志》(DePiscibusLibri18)豐富內容所壓倒,後者描述了二百種左右的真正魚類。另外還包括鯨,頭足類,甲殼類,硬殼軟體動物,環節動物,腔腸動物,棘皮動物、海錦等等。書中還包羅有一些奇形怪狀的動物,好似它們也是地中海的正常生物。1551年開始出版蓋斯勒(Gesner)的《動物志》(HistoriaAnimalium)。這是一部四千多頁的百科全書式巨著。蓋斯勒將他從有關各種動物的文獻中所能收集到的資料都編了進去。他顯然將Pliny而不是亞里斯多德作為自己的榜樣。蓋斯勒本人由於忙於編纂無法提供親自觀察的動物資料,但他的許多通訊員卻提供了大量原始記錄。雖然蓋斯勒對動物所有各方面的一切知識都很感興趣,但對分類則興味索然。在《動物志》的每一卷中動物種都按字母順序排列,“為的是便於利用”。在另外兩種著作,《圖譜》(Icones,1553),《命名法》(Nomenclator,1560)中他把動物種作了系統歸類,但和亞里斯多德以及Rondelet的分類比較起來並沒有顯示出什麼進步。他在植物學方面的優秀著作直到他去世很久之後才出版(1751-1771),所以影響很小。蓋斯勒。動物帶,中關於鳥類的那一卷由Aldrovandi擴充成三大卷,除了增補一些由他的朋友和學生提供的一些解剖學方面的資料以外並沒有增加什麼新的原始觀察內容。Aldrovandi的這部《鳥類學》(Ornithologia,1599,1600,1603)除了篇幅巨大而外別的什麼也談不上;無怪乎布豐曾說過:“刪除了無用的或與主題無關的部分以後,這部書可壓縮成原來篇幅的十分之一。”這部書和蓋斯勒的《動物志》不同處,在於物種不是按字母順序而是校完全人為的分類依據來編排的,例如有硬喙的鳥,浴於塵土或浴於塵土與水的鳥,會唱歌的鳥,水鳥等等。這不是什麼分類倒是對分類的諷刺。即使在分類中他也沒有採用按照邏輯分類的原則。蓋斯勒之後一百年植物分類學有了很大發展而動物分類則趑趄不前毫無進展。直到功能和生境被結構取代作為分類依據之後動物分類才有所前進。這首先表現在FrancisWillughby(1635-1672)的著作《鳥類志》(Ornitholosiaelibritres,1676。這書於他死後才出版)中。他在這書中依據結構性狀將鳥分類,例如烏噪和鳥足的形狀,軀體大小。雖然他也運用了邏輯分類原則,但是Willughbyb顯然對鳥類很熟悉,他所確認的絕大多數類別按現在的標準衡量仍然是合理的(Stresemann,1975)。我們無法知道他的這一分類有多少是由他的朋友瑞(Willughby手稿的編輯人)提出的。無論怎樣說,瑞本人後來也出版了關於哺乳動物和爬蟲類(1693)以及昆蟲(1705)綱要,他的鳥類綱要(1713)和魚類綱要(1713)是在去世後出版的。儘管瑞的分類方法很多是人為的,然而他的分類不僅在當時是最合理的,而且在某些細節方面甚至還要超過後來林奈的分類。17世紀“發現了”昆蟲界之後動物分類就成為迫切的問題。很快就認識到昆蟲的種數遠遠超過植物,因而某些博物學家如Swammerdam,Merian,Reaumur,deGeer,Roesel等就將注意力轉向昆蟲及其分類的研究。這些人之中ReneAntoineFerchaultdeReaumur(1683-1757)最著名。他的六卷本名著昆蟲志,雖然其中一部分效仿了JanSwammerdam(1637-1680),但在其它幾個方面都具有開拓性。他對活昆蟲的細緻入微的觀察為布豐的《自然史》(Histoirenaturelle)提供了範例,他著重高級分類單位(而不是種的繁瑣描述)被居維葉在其《回憶錄》(Memoir,1795)中奉為圭臬。雖然Reaumur對分類並不特別感興趣,但他作過無數歡銳敏的觀察,例如儘管缺乏對硬翅鞘的鑑別性狀,他認為雌螢火蟲不過是甲蟲的一種。他認識到自然類別的區分並不取決於單一鑑別性狀。Reaumur的觀點清楚地表明了對邏輯分類法日益增長的反對,並會同Adanson的著作為擬訂上行分類原則(見下文)開拓了道路。Reaumu的研究工作由C·deGeer繼承了下來,後者對昆蟲分類作出了重要貢獻,並顯然對林奈的昆蟲分類產生了相當大的影響。16世紀到18世紀的博物學並不像19世紀那樣嚴格的分成動物學和植物學。當時的學者如Turner,蓋斯勒,瑞,阿丹森,林奈以及拉馬克等既編寫關於動物的書,也從事植物學方面的著述。然而即使在這三個世紀中大多數學者還是有所專注,或專重動物(如Belon,Rondelet,Swammerdam,Reaumur,布豐),或專攻植物(如切查皮諾,Bauhin,Morison,悌宇列弗)。1800年以後再也沒有分類學家能夠兼顧這兩個方面。儘管Ray和林奈將植物學方法部分地引用到動物界,然而由於動物學與植物學日益分離,因此動物分類學和植物分類學逐漸形成了彼此大不相同的傳統,也就毫不奇怪了。動物學家的專業化從一開始就很明顯,而植物學家的情況就不同。由於顯花植物(被子植物)結構上的一致性,很容易從研究一個科轉向研究任何另一個科而不需要學習其他任何新技術或專業術語。直到19世紀末期很晚的時候一些植物學家才開始成為某些科的專家,不論是蘭科,禾本科,還是棕櫚科。這種趨勢在過去五十年中才變得很明顯。動物學家的專業化在研究昆蟲及水生動物時更加強化。(當然這並不排斥偶爾一位動物學家同時是幾個極不相同分類單位的專家。例如,法國節肢動物學家EugeneSimon(1848-1924)又是一位蜂鳥科專家。這樣的只在某一高級分類單位的專業化就分散了對分類方法和原則的注意力。不能否認直到18世紀末期動物分類學一直落後於植物分類學。動物學之所以落後。還有另一個原因:植物遠比動物易於保存。自從16世紀中葉以後臘葉標本已經相當普遍,然而直到18世紀末葉才發明了保護動物標本防止蟲害的適當方法。長期採用的是在乙醇(酒精)中保存,但是誰又能研究在乙醇中保存的鳥類標本?這方法適用於魚類和某些海洋生物以及供解剖用的標本,但是不適用於鳥類,因為它的顏色很重要。曾經一度用鹽和明礬保存鳥和哺乳動物的毛皮,但直到Becoeur在17世紀50年代發明了含砷肥皂之後才能永久保存鳥皮(Farber,1977)。這一單項的技術進步就使得大量的現代鳥和哺乳動物標本得以保存。昆蟲也同樣特別容易被咬食皮毛的甲蟲破壞,直到引用了萘和密閉的標本盒以及偶爾的煙薰以後才能長期保存昆蟲標本。此外還必須有管理人員經常檢查。對植物來說雖然在原則上也有同樣問題,但是實際的危害卻小得多,製作與保存也相應地比較容易。1800年以後動物系統學之所以能迅速興起,一部分原因是由於動物標本保存技術進步的結果。動物與植物之間還有兩項主要區別必須指出。當居維葉和拉馬克發現了無脊椎動物的內部解剖極端複雜(見下文)之後引起了一股比較解剖學熱潮。而這又促使動物學家重視綱與門的分類。植物內部結構更大的一致性,或者更正確地說,解釋植物解剖更困難,這就阻礙了植物學像動物學那樣發展。其次,種在植物中較之在動物(至低限度就高級動物來說)中是更為複雜的現象,因而動物學家所具有的種的概念和植物學家的大不相同。在撰寫系統學歷史時如果籠統地把植物學家和動物學家的論述攪合在一起就會引起誤解。後面即將介紹並加以解釋的這兩類生物學家的觀點不僅是他們觀點的實質性變化也是他們的概念發展。但是即使在分類學中的同一領域內不同的概念也可能同時存在。例如在植物分類學中林奈學派在一段長時間裡是如此地占有統治地位以致不順從他們的學者如果不是受壓制也是有意識地被忽略或歧視。這就是像Masnol和Adanson這樣一些植物學家遭到歧視的部分原因,他們在某些方面來說是比林奈更偉大的科學家。即使在今天,當把盡人皆知的動物類別(如鳥類)的專家的觀點拿來和很少人知道的昆蟲或其它無脊椎動物的專家的觀點相比較,他們的分類學說和種的概念通常就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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