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滑子蘑

林口滑子蘑

林口滑子蘑,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林口縣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產品。

林口滑子蘑又名滑菇,珍珠菇,屬真菌門、層菌綱、傘菌目,因菌蓋表面有粘液而得名,滑子蘑的菌肉淡黃色,鮮嫩味美,具有很高的食用和藥用價值。滑子蘑口感潤滑柔軟、有獨特香味。

2014年11月18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林口滑子蘑”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口滑子蘑
  • 產地名稱: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林口縣
  • 品質特點:口感潤滑柔軟、有獨特香味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 第2179號 
  • 批准時間:2014年11月18日 
產品特點,外在感官特徵,內在品質指標,產地環境,土壤條件,水文情況,氣候情況,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外在感官特徵

林口滑子蘑子實體多叢生,菌褶密集直生,菌體實,不易開傘,不易彈射孢子。菌蓋半圓形,深褐色或淡黃色,菌蓋表面光滑富有蛋清狀粘液,菌蓋直徑1.5~2.5厘米。菌柄粗短,長4~5厘米,直徑1.2~1.7厘米。口感潤滑柔軟有獨特香味。

內在品質指標

林口滑子蘑粗蛋白含量大於17%,粗脂肪含量小於3%,粗纖維含量大於6%,總糖含量大於40%,每100克鈣含量大於70毫克,鐵含量大於30毫克,磷含量大於500毫克。

產地環境

土壤條件

林口滑子蘑產區土壤主要為暗棕壤,占土壤面積的82.81%,廣泛分布在中、低山和丘陵地帶,表層腐殖質積聚,質地良好,土壤多呈酸性,弱酸性反應,pH值在4.3~7.4之間,平均為5.9。土壤含有機質36.4克/千克,有效氮176.4毫克/千克,有效磷37.8毫克/千克,有效鉀126.3毫克/千克,養分含量較高,水熱條件較好,通透性良好,有機質含量高,質地疏鬆,有砂性、易耕,通氣透水性好。
林口滑子蘑
林口滑子蘑產區

水文情況

林口全縣水域主要有牡丹江烏斯渾河等河流95條,水庫20餘座。烏斯渾河,全長141.12千米,發源於大楚山北麓,流經龍爪、林口、古城、建堂、刁翎四鎮一鄉後匯入牡丹江。牡丹江在縣域西北流經蓮花、三道通、刁翎三鎮後出境匯入松花江,境內江段64.8千米。全縣水資源總量豐富,可利用水資源總量所占比重大。各河段主要集中在7~8月,水量充沛,流向有利,且沒有工業污染源,水質清澈、純淨,均是農業用水,水資源保持良好,可保證全縣農業生產灌溉水,水質良好,水質純淨。為農業生產和食用菌生產提供了充足的水源,產品無污染。
林口滑子蘑
林口滑子蘑產區

氣候情況

林口縣地處北溫帶亞歐大陸東緣中高緯度,氣候類型屬於中寒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處於西風環流控制下,季風顯著,四季分明。屬於“中低山丘陵漫崗”縣份。年有效積溫(大於或等於10℃)為2000至2600℃,無霜期為105至135天。林口全縣年均氣溫為3.0~3.5℃,年均降雨量為500至570毫米(平均為540毫米),6至9月降雨量占全年的70%,年均日照時數為2300至2600小時。晝夜溫差大有利於滑子蘑的生長和養分的積累。林口縣發展食用菌生產,由於地處中高緯度地區,晝夜溫差大,氣候條件適合食用菌的生長。

歷史淵源

滑子蘑主要分布於東北三省,林口縣有近二十年的栽培歷史,成為林口食用菌栽培基地的代表品種。
林口滑子蘑
林口滑子蘑
2000年,為提高滑子蘑的產品經濟效益,林口縣建設食用菌加工廠。
2006年,林口縣滑子蘑規模化生產起步,成立了滑子蘑專業合作社。同年林口縣被中國食用菌協會確定為“中國全國食用菌優秀基地縣”。
2008年,林口縣企業在滑子蘑食品深加工中,吸收日本加工工藝,在保持產品原滋原味的基礎上,經過科學調味開發出即食性系列產品,拓展了滑子蘑產業鏈。
2011年,林口縣新建完成滑子蘑標準化示範園區,建設鋼架結構標準化菇棚20個,年種植滑子蘑70萬塊,創產值140萬元。隨後在蓮花鎮江西村又建設一處1500萬塊滑子蘑種植示範基地,進一步擴大生產。
2012年,林口縣推進滑子蘑等食用菌生產變革,由供銷社領辦創辦食用菌農民專業合作社25家,逐步建立起新的“菌農+專業合作社+基地”的食用菌產業規模化生產模式。同時該縣開始建設滑子蘑等菌類生產大棚,逐步形成科技含量高的食用菌生產能力。
從2012年開始,林口縣摸索出用粉碎的玉米、大豆秸稈代替鋸末培育滑子蘑等食用菌的技術,一隻鋸末菌袋的成本約40元,而一隻秸稈菌袋的成本約10元。僅2014年,林口縣已陸續製成了40萬隻菌袋、菌塊,可以回收利用秸稈約40萬斤,而且菌袋、菌塊還可以循環使用,用過的菌塊施在地里又是很好的有機肥。
2016年,林口縣食用菌生產規模擴大,林口滑子蘑鮮品產量占全國7%。

生產情況

2011年,林口滑子蘑生產規模2.3億塊。
2014年,林口滑子蘑地域保護區面積66.88萬公頃,生產規模2億塊,產量10萬噸。
2016年,林口滑子蘑鮮品產量達4.4萬噸。
林口滑子蘑
林口滑子蘑

產品榮譽

2014年11月18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林口滑子蘑”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林口滑子蘑
林口滑子蘑生產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林口滑子蘑的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為:林口縣所轄奎山鄉、林口鎮、蓮花鎮古城鎮青山鎮三道通鎮刁翎鎮建堂鄉龍爪鎮柳樹鎮朱家鎮共11個鄉鎮59個行政村。地理坐標為東經129°17′~130°46′,北緯44°38′~45°58′。

質量技術要求

1、栽培場地選擇:菇棚應建在環境清潔乾燥,通風良好,水源充足的地方,菇棚搭建以座北朝南為宜,菇棚不宜建在低洼或畜禽養殖廠附近,從免導致雜菌污染。
林口滑子蘑
林口滑子蘑生產
2、品種選擇:選用符合中國國家《食用菌菌種管理辦法》所規定已登記註冊的優良菌種,中早生和中晚生滑子蘑品種為最佳。
3、栽培原料質量要求:配方與拌料過程、裝袋與滅菌、分裝與接種、發菌棚的處理、菌絲培養管理均嚴格按照黑龍江省地方標準DB2310/T017-2004所要求的技術規範操作。
4、出菇管理、採收、鹽漬:出菇棚內的溫度應控制在25℃以下,劃口後的菌塊,最好繼續用塑膠袋蓋好,癒合劃痕菌絲2~3天,待菌絲癒合後,用刀片割掉上部的塑膠膜,開往菌塊料面上噴水,使料塊含水量達到75%,水分管理應對水源了解清楚,一般用井水或清潔的河水為宜。從菌盤上長出原基,逐慚長成小菇蕾,一般10天左右即可長大,此時應及時採收,採收應按收購質量標準進行,采菇方法是用手捏住滑子蘑根部輕輕摘下,以不損傷培養基為宜,摘斷的菇根及時摳掉。採收加工分級後,要及時進行鹽漬。可按每0.5千克菇放0.2千克鹽的比例拌勻,倒入容器內進行鹽漬。
5、包裝材料:包裝材料符合中國國家包裝衛生標準,包裝的材料要潔淨、結實、無污染、無異味,並加注“林口滑子蘑”字樣。
6、標識:標誌使用人應在其產品或其包裝上統一使用地理標誌。
7、運輸:裝卸運輸中應輕拿輕放、防止擠壓。運輸車輛、工具等應清潔、衛生、無污染,不得與其它有毒有害物品混裝混運。
8、貯存場所:貯存場所應清潔衛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混存混放。應選擇避光、清潔、陰涼、乾燥、無異味的環境進行儲藏,並注意防霉、防鼠貯藏、運輸執行《無公害農產品貯藏運輸標準》。
林口滑子蘑產品符合黑龍江省地方標準DB2310/T107-2004《無公害滑子菇生產技術規程》和中國國家標準GB7096-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菌及其製品》。

專用標誌使用

林口滑子蘑專用標誌符合農產品地理標誌實行公共標識與地域產品名稱相結合的標註制度。林口滑子蘑專用標誌的使用具體依據《農產品地理標誌管理辦法》和《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規範》執行:
林口滑子蘑
林口滑子蘑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持有人“林口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①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②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③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④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在協定中明確使用的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2、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①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②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3、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①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②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③正確規範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4、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6、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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