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濫讀作wǎng làn,釋義為枉法恣肆,謂枉錯淫濫,使無辜受害,出自《後漢書·左雄傳》, 《奏災異後合行四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枉濫
- 拼音:wǎng làn
- 注音:ㄨㄤˇ ㄌㄢˋ
- 出處:《後漢書·左雄傳》
引證詳解
(1).枉法恣肆。
《後漢書·左雄傳》:“朱紫同色,清濁不分,故使奸猾枉濫,輕忽去就。拜除如流,缺動百數。”
(2).謂枉錯淫濫,使無辜受害。
《魏書·高恭之傳》:“竊見御史出使,悉受風聞,雖時獲罪人,亦不無枉濫。”
《新五代史·雜傳·趙延義》:“王者撫天下,當以仁恩德澤,而 漢 法深酷,刑罰枉濫,天下稱冤,此其所以亡也。”
宋 范仲淹 《奏災異後合行四事》:“轉運使提點刑獄,但采其虛聲,豈能徧閱其實,故刑罰不中,日有枉濫。”
《元典章·刑部二·鞫獄》:“受賄枉法,變亂是非,顛倒輕重,欲使獄無枉濫,其可得乎。”
清 趙翼 《廿二史札記》卷二二:“不問罪之輕重,理之是非,但云有犯,即處極刑,枉濫之家,莫敢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