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範圍
適用於一般民用空調工程。大型板式顯熱型熱回收裝置也可用於工業空調工程。
二、產品選用要點
1. 板式空氣-空氣能量回收裝置選用主要控制參數為風量、靜壓損失、出口全壓、輸入功率、內部漏風率、外部漏風率、回收效率、噪聲等。
2. 板式能量回收裝置屬顯熱回收裝置,其通常由光滑的金屬或非金屬塑膠板裝配而成,形成基本的波紋板交叉疊積平面通道。板間一般形成△形,U形或∩形截面,在一定的設備體積條件下,氣流與板之間的接觸面積增大。
3. 板式空氣-空氣能量回收裝置性能應滿足表1的要求,裝置名義風量對應的熱交換效率值不低於表2的要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板式空氣-空氣能量回收裝置
- 適用於:一般民用空調工程
- 也可用於:工業空調工程
- 主要控制參數:風量、靜壓損失
詳細信息,執行標準,標準圖集,
詳細信息
表1 板式空氣-空氣能量回收裝置性能要求
序號 | 檢驗項目名稱 | 要求 | |
帶風機的裝置 | 不帶風機的裝置 | ||
1 | 啟動與運轉 | 檢查零部件狀況:無鬆動、雜音和發熱等異常現象 | — |
2 | 風量 | ≥名義值的95% | |
靜壓損失 | — | ≤名義值的110% | |
出口全壓 | ≥名義值的90% | — | |
輸入功率 | ≤名義值的120%(輸入功率≤30W) ≤名義值的110%(輸入功率>30W) | ||
3 | 內部漏風率 | ≤名義值+1%,且≤10% | |
4 | 外部漏風率 | ≤3% | |
5 | 能量交換效率 | ≥名義值的90%,且滿足表2的要求 | |
6 | 凝露 | 室內外殼不應有凝露水外滴 | — |
7 | 噪聲 | ≤名義值+1dB(A) | — |
表2 板式空氣-空氣能量回收裝置回收效率要求
回收效率(%) | |
製冷 | 制熱 |
>60 | >65 |
註:表中各性能及參數試驗方法見GB/T21087-2007《空氣-空氣能量回收裝置》。
4. 裝置屬於靜止式熱回收器,一般情況,新風、排風交叉污染和泄露量小於等於5%。
5. 換熱隔板間兩側氣流的流向主要有兩種形式,即交叉流和逆流,交叉流式通常套用較為普遍,但熱回收效率略低;逆流式套用較少,熱回收效率較高。
6. 板式能量回收裝置進、排風口處宜採用粗、中效兩級過濾。
7. 為保證裝置安全可靠高效運行,設計應考慮能量回收裝置冷凝水(冬季排風側、夏季新風側)的排放和冬季的防霜凍措施。
8. 新風溫度一般不宜低於-10℃,否則,排風側會出現結霜。新風溫度低於-10℃時,新風在進入裝置之前,應進行預熱。
9. 裝置的選用還應滿足其他標準、規範的相關要求。
三、施工、安裝要點
1. 裝置抵達現場安裝前,應對其型號、規格以及性能等進行核驗,設備銘牌上應有裝置名義工況條件下的性能參數。
2. 裝置安裝完畢後,應進行新風、排風之間交叉滲漏風的監測調試。
3. 裝置所連線風管的重量不得由其承擔。
執行標準
產品標準
GB/T21087-2007《空氣-空氣能量回收裝置》
工程標準
GB50365-2005《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管理規範》
GB50231-98《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通用規範》
標準圖集
06K301-1《空氣-空氣能量回收裝置選用與安裝》(新風換氣機部分)
06K301-2《空調系統熱回收裝置選用與安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