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谿縣人事局

根據《中共南平市委辦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松谿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南委辦〔2011〕27號)和《中共松谿縣委、松谿縣人民政府關於松谿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松委〔2011〕64號)精神,設立松谿縣公務員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合署辦公,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松谿縣人事局
  • 類別:國家機關
  • 地點:松谿縣
  • 級別:正科級
組織架構,掛靠單位,部門職責,

組織架構

直屬1個事業單位:市人才交流中心
1、辦公室(含流動調配和監察室職責)
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結構調整,辦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調動手續,綜合管理、指導、監督公務員及事業單位人員錄(聘)用工作,負責組織並實施軍轉幹部接收、安置和培訓工作,負責管理、指導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
2、 工資福利股
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和離退休人員的待遇政策、標準,辦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認定,大中專畢業生、錄(聘)用幹部、軍轉幹部、復員退伍軍人和工人的工資確定,組織指導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及等級證書的發放工作。
3、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
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務確定評審、聘任及年度考核、核驗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資格、執業資格及職稱外語考試的指導、協調工作,負責專業技術崗位設定審批和聘任限額指標管理,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及證書驗證工作。
4、 考核獎懲培訓股
負責公務員過渡、考核、獎勵、紀律懲戒,職務任免、職務升降、辭職辭退、申訴控告等政策法規的組織實施,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辭職辭退、申訴控告和年度考核的實施工作,負責制定職位分類實施意見和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設定並組織實施,承辦行政任免手續。
5.考試錄用和職位管理股

掛靠單位

(一)松谿縣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二)松谿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部門職責

(一)辦公室(含流動調配和監察室職責)
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審批事項的規範工作;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新聞發布、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和信息網路平台建設等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管理局機關行政事務。
研究擬訂全縣政府系統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交流調配規定,承辦縣直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配工作;負責全縣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政府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和分流的規定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規定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大中專院校部分特殊專業及特殊需要的應屆畢業生就業計畫審批;研究擬訂人才引進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縣直單位引進人才工作;組織實施閩台閩港閩澳人才交流合作政策規定,綜合管理省外人才引進及留學回國人員來松溪工作。負責人才儲備政策的落實及全縣人事人才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統籌規劃、指導和協調。指導全縣人才流動和引進工作,擬訂人才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人才市場;負責人才中介服務和舉辦人才交流會許可。
貫徹國家、省政府關於畢業生就業的法律法規,牽頭擬訂全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辦法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負責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非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派遣和就業統計分析工作,培育和管理畢業生就業市場;負責全縣大中專畢業生生源審核;研究擬訂全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見習和自主創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的綜合管理;組織開展全縣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檢查評估;負責畢業生就業項目的規劃、協調和管理並組織實施;承擔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縣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縣監察局派駐監察室與辦公室合署辦公,按照《黨章》和《行政監察法》履行職責,負責局機關效能建設、民主評議和政風行風建設等工作。
(二)考試錄用和職位管理股
負責全縣政府公務員和政府系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錄用的綜合管理;負責全縣行政機關擬錄用人員的審核;承擔市公務員局委託的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負責市公務員局授權的公務員聘任工作;組織實施公務員職位分類、職位管理、職務級別確定、職務任免與升降、轉任、迴避、新錄用人員任職定級、聘任制公務員管理等制度規定;承擔全縣政府系統所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申報、審核工作;負責全縣行政機關公務員及政府系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登記管理;負責全縣行政機關及政府系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職位和非領導職務職數的設定和管理,以及縣直政府系統機關及事業單位配備股級幹部任職資格條件的審核;組織指導政府公務員競爭上崗、公開選拔工作;貫徹執行公務員申訴控告制度,承辦管轄範圍內的公務員申訴控告案件;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辦代縣政府向縣人大提交縣政府組成人員任免提案和縣政府系統有關領導人員的行政任免事宜。
(三)考核獎懲培訓股
綜合管理政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工作,擬訂考核制度、規定,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政府系統機關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考核工作;負責縣直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審核與備案工作;綜合管理全縣獎勵表彰工作,研究擬訂獎勵表彰制度,負責以國家、省、市名義表彰人員、集體的審核推薦;組織、指導和協調以縣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和全縣系統先進評選表彰活動,以及公務員獎勵的審核或審批工作;貫徹執行政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政策,承辦需縣政府作出處分決定的人員處分,負責懲戒工作綜合指導和處分決定備案工作。組織實施公務員行為規範和職業道德建設工作;研究擬訂公務員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縣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認可工作。
(四)工資福利股
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擬訂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制度、標準的貫徹意見並組織實施,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擬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規定,完善崗位津貼、補貼制度;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及工資基金審批,承擔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調控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執行工齡計算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福利政策;監督、檢查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政策的執行。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辭職辭退的有關辭退費政策;承擔縣工資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
綜合管理全縣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工作,負責縣直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的核准及認定工作;負責縣本級並指導鄉(鎮、街道)事業單位人員信息資料庫建設;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稱評聘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建系列(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庫),並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高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審核和確認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及證書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負責有關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組織管理;參與擬訂企業和農村人才開發政策。
四、掛靠單位
(一)松谿縣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組織實施人事爭議處理的政策法規,指導、協調各部門的人事爭議仲裁工作,負責縣事業單位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人事行政複議工作。
(二)松谿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貫徹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的政策規定,負責編制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轉業軍官的家屬隨調隨遷安置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政策落實和管理服務;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部分企業軍轉幹部解困維穩工作;負責全國(全省)模範(先進)軍轉幹部、軍轉安置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的推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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