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松潘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是松潘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行政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松潘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國家:中國
  • 地區:松潘縣
  • 職能:主管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
概況,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宣傳股,規劃統計股,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股,計畫生育協會,

概況

松潘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是松潘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行政職能部門。於1977年在縣衛生局內設定計畫生育科,1983年正式成立松潘縣計畫生育委員會,1989年建立計畫生育指導站。位於四川西北部,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東部。地當東經102°38′—104°15′,北緯32°06′—33°09′.東接平武縣,南依茂縣,東南與北川縣相鄰,西及西南緊靠紅原縣、黑水縣,北與九寨溝縣、若爾蓋縣接壤。全縣東西長149公里,南北寬113公里,幅員面積8323.4平方公里。自縣城南經茂縣、汶川、都江堰市至省會成都335公里,西北經紅原縣至州府馬爾康431公里。松潘縣幅員8339平方公里,轄2個鎮23個鄉、143個村、4個居民委員會、306個村民小組,為藏、羌、回、漢等多民族聚居的對外開放縣。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全縣總人口73991萬人,其中:已婚育齡婦女14082人。縣委、縣政府始終高度重視計畫生育工作,堅持把計畫生育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實行黨政領導與相關部門的計畫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對計畫生育工作實施綜合治理,緊緊圍繞“領導重視好,政策導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務質量好,民主管理好,隊伍作風好”的創建要求,紮實開展了創建省級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先進縣活動。2010年全縣實現綜合節育率為83.80%,人口自然增長率5.03‰,人口出生率9.90‰,符合政策生育率達99.17%,已婚育齡夫婦免費享有基本計畫生育服務率為100%,出生人口性別趨於正常,民眾享受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各項獎勵優惠政策資金兌現率為100%,獎勵扶助對象實際確認誤差為0,鄉村計生工作人員報酬落實率為100%。松潘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公務員編制6名,事業編制13名,工勤編制1名,科級領導職數2名,內設綜合辦公室、政策法規股、規劃統計股、計生協會、流動人口管理辦,下設一個全額拔款事業單位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站,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站事業編制13名,實有人員16人。

主要職責

松潘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是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行政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草案,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地方性規章草案和具體政策規定,推動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依法行政。
(二)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依法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制定相關政策,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獎勵扶助等民生工程“三項制度”,幫扶計畫生育特困戶。
(四)研究提出全縣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與管理。
(五)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分析、信息綜合及全縣人口計生系統的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
(六)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七)綜合管理全縣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服務工作,加強服務陣地建設,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生殖保健服務和優質服務,對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避孕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出生缺陷一級預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八)指導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制定並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指導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投入規劃,負責指導、監督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的管理,監管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負責編制局年度工作計畫和總結,組織綜合性會議、起草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
2、負責來文來電、會務、文秘、機要、檔案、目標管理、信息、保密以及政務協調、政務公開、應急管理、督查督辦、績效考核、機關運轉、後勤保障以及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3、制定部門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4、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福利、職稱評聘、人事檔案管理及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
5、監管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6、起草修訂單位史志、年鑑、大事記,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等工作。
7、承擔局機關行政效能、安全保衛、社會綜治和維穩相關工作。
8、制定並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
9、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投入規劃,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預決算和財務管理,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的使用。

政策法規宣傳股

貫徹執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依法行政;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依法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和配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推動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本系統行政執法的監督工作;協助做好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工作和信訪、行政複議及行政案件的應訴工作。擬訂全州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並積極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報導、新聞發布等宣傳教育工作。 綜合管理全縣計畫生育的科學技術服務工作,加強服務陣地的建設,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生殖保健服務與優質服務,對計畫生育技術的服務和避孕藥具的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出生缺陷一級的預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的素質。

規劃統計股

研究全州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實施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全州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評估;負責全州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參與全州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監督、檢查基層人口計畫的執行,負責實施全州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考評工作。研究提出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的政策建議,協調相關部門認真落實法定的計畫生育獎勵優惠政策;組織實施農村計畫生育獎勵扶助、特別扶助、少生快富和農村計畫生育獎勵制度等民生工程。

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股

負責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與管理工作,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掌握流動人口基本動態,做好流動人口統計與綜合分析;協調開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綜合治理;組織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業務工作檢查與考核;督促基層開展流動人口孕情檢查、落實避孕節育措施,免費提供避孕、節育技術服務;指導基層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機構工作,指導基層運用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交換平台。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畫生育協會

松潘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協會按照《四川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協會章程》開展工作,協助政府部門貫徹落實國家、省、州的計畫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人口與計畫生育方案;依法維護適齡民眾在計畫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權利,促進實現男女平等;向適齡民眾提供計畫生育生殖健康的信息和服務,提高他們知情選擇避孕方法的能力;組織會員開展計畫生育的相關工作和服務活動;發動會員在控制人口增長,提高人口質量,實行計畫生育中起帶頭作用;開展民眾性的計畫生育宣傳,廣泛普及有關性與生殖健康、計畫生育、避孕節育和預防愛滋病的科學知識;關心計畫生育困難家庭、育齡民眾生殖健康、獨生子女、女孩健康成長和基層計畫生育工作者;反映會員訴求,維護會員和會員所聯繫的廣大育齡民眾的合法權益;組織計畫生育協會志願者隊伍,並在出現應急、災害、險情中衝鋒在前,完成使命;承辦政府部門交辦和委託的其他事項。
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站科技科藥具科
負責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諮詢、宣傳;負責計生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培訓;對本縣計生服務站的業務工作進行管理和考核;負責全縣節育新技術的推廣和套用。負責全縣避孕藥具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藥具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擬定有關藥具計畫,具有履行免費供應藥具的管理和服務職能,具有實施藥具的調撥、儲存、發放、質量監測、效果評估、統計培訓等職能;負責制定全縣藥具工作目標和考核評估,對全縣避孕藥具的管理和服務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服務工作,擬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加強服務陣地標準化建設;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生殖保健服務和優質服務,對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避孕藥具發放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出生缺陷一級預防工作,組織實施全縣病殘兒和計畫生育節育手術併發症的鑑定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指導推廣計畫生育先進技術,開展科技創新。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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