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松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松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松潘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負責人李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松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四川省阿壩州松潘縣
主要職責,辦公地址,領導簡介,機構設定,內設機構,機關黨委,掛牌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
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機構,建立全縣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就業促進工作,組織實施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組織落實創業、就業援助制度;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落實全國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貫徹落實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參與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年度計畫,制定相關制度、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督促企業參加工傷保險。
(五)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貫徹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單位在勞動用工、契約簽訂與履約時,載明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條款。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貫徹落實吸引留學人員來縣(回縣)工作或定居政策。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貫徹落實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指導、監督各級各類技工學校、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按國家和省、州、縣有關規定履行安全管理責任。
(八)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落實規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將安全生產及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履行情況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懲、考核的重要內容。  
(九)組織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政府表彰獎勵工作,承擔評比達標表彰等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辦提請縣人大常委會和縣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
(十)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組織實施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
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負責將安全生產納入農民工技能培訓內容。
(十二)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內的對外交流
與合作。
(十三)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
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
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實行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與縣教育局的有關職責分工。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縣教育局等部門擬訂。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

辦公地址

四川省阿壩州松潘縣政務新區2號樓

領導簡介

澤旺磋   松潘縣人社局黨組書記、局長
徐增艷   松潘縣人社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楊  明   松潘縣人社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社保局局長
黃旭宇   松潘縣勞動仲裁院院長
卓瑪機   松潘縣就業局局長
梁 敏   松潘縣城鄉居保局局長
馬曉峰   松潘縣農民工服務中心主任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人:程旭)。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工資福利股(負責人:李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相關工作,負責全縣表彰獎勵工作。
(三)事業單位管理股(負責人:唐國蓉)。負責事業單位管理日常工作。
(四)社會保險股(負責人:李學強)。負責社會保險股日常工作。
(五)勞動關係股。(負責人:廖建)。負責勞動關係股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機關黨支部書記(負責人:楊明)

掛牌機構

(一)松潘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負責人:黃旭宇)。負
責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調解相關工作。
(二)松潘縣勞動監察執法中隊(負責人:趙春林)。負責勞動監察執法中隊相關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