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林業局

松滋市林業局,組織、指導全市林業生態體系建設。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生態工程項目建設;指導各類防護林和風景林的培育;組織、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的規劃、申報、建設和管理。指導全市林業綜合開發和低產林改造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堤防綠化、城鎮綠化和公路綠化。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承擔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松滋市林業局
  • 類型:林業局
  • 目的:組織、指導全市林業生態體系建設
  • 職責:組織、指導全市林業科技發展規劃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

管轄區域

松滋市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林業發展和林業生態環境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擬訂全市林業發展規劃以及地方性行政規章,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
(三)組織、指導全市林業產業體系建設。指導各類公益林、商品林(包括短周期工業原料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的培育;組織、指導全市林木種苗、花卉盆景的生產培育和管理。指導國有林場、國有苗圃、森林公園、集體林場、林業管理站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全市木材生產、木竹加工、林產化工、木漿造紙、森林旅遊、林區多種經營等林業產業。規劃指導林產品市場建設及營運。
(四)組織、指導全市各類森林資源(含經濟林、薪炭林、其他特種用途林)的管理、調查、規劃、設計和動態監測,負責各鄉鎮及市直單位森林採伐限額編制和計畫管理,審批並監督木材憑證採伐、憑證運輸和憑證經營。組織、指導全市林地、林權管理,並依法對應由國家、省、市批准的征、占用林地進行初審;指導全市森林資源資產管理;組織、指導全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
(五)指導、監督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指導、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林業案件;指導、檢查、監督和協調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承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管的責任。
(六)指導、督促全市森林病蟲害的防治、林木種苗及林產品檢疫工作;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負責野生動植物的馴養繁殖、獵捕或採集、經營利用許可審批工作;負責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審核申報工作。組織、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市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林業科研項目和科技成果推廣套用;統籌規劃全市林業職工培訓和職業教育工作。
(八)籌集、管理市級林業基金,監督全市林業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全市林業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的申報,指導、管理各項林業基本建設;指導、監督全市林業系統財務和統計工作。
(九)承擔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監督檢查各產業對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農村能源的發展、農業綜合開發、興林抑螺等工作。
(十)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指導全市林業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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