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區新橋鎮人民政府

松江區新橋鎮人民政府

松江區新橋鎮人民政府位於上海市松江區新橋鎮新站路360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松江區新橋鎮人民政府
  • 地區:松江區新橋鎮
  • 性質:政府機構
  • 屬性:非盈利
部門領導,行政職責,機構設定,

部門領導

劉福升鎮長: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財政、人事、集體資產管理、經管、審計、武裝。
林 華 副鎮長:主管社區建設與管理工作;分管社會保障、勞動就業、勞動監察、合作醫療、社區事務受理中心、監察、民族宗教、台僑事務、民政、救助、老齡、殘聯、雙擁、物業、群租整治,協管信訪,聯繫郵政。
沈 明 副鎮長:主管城建工作;分管村鎮建設、規劃、土地、房產、住房保障、動遷安置、公共運輸、人防、電力、水務(自來水、污水);協管信訪;聯繫規土所、房管辦事處、電信、自來水廠、污水廠。
丁德明 副鎮長:主管經濟工作;分管工業、商業、安全生產、環保、消防、統計、物價、商會;協管財政、經管、審計、勞動監察、集體資產管理、信訪;聯繫工商所、稅務所、質監所、銀行。
丁永興 副鎮長:主管行政工作;分管教育、衛生、文化體育、人口計生、科技、紅十字、愛衛、環衛、農業、林業、水利、防汛防台、食藥監、仙鳳園;協管信訪工作;聯繫學校、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水務站、松江東方有線網路有限公司。
蘇厚軍 副鎮長:主管城市管理和社會穩定工作;分管辦公室、城管、拆違、綜合治理、司法、信訪、外來人口管理;聯繫派出所、交警五中隊。

行政職責

1、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命令,報告執行決議、決定和命令的情況。
2、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事業,制定本鎮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經鎮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決定後組織實施。
3、負責編制全鎮工業、農副業中長期規劃,負責工業、農業園區的管理、報批,工農業新建項目,做好跟蹤服務、協調、指導工作,做好全鎮工、農業經濟運行和經營情況的統計、分析、研究制定本鎮民營經濟發展規劃,協助區做好第三產業的指導、協調、服務工作,促進鎮級經濟的發展。
4、開展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的宣傳教育,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處理人民來信、來訪、調解民間糾紛,加強社會治安的綜合治理,嚴格交通和消防的管理,依法處置違法行為。
5、發展社會保障、社會公益和社會福利事業,負責民政、老齡和殘疾人工作;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指導、支持村(居)民委員會的工作,幫助其進行組織、制度和業務建設。
6、發展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組織實施義務教育,普及科學技術知識,保護文物,開展民眾性文化、體育活動和愛國衛生、人口和計畫生育,加強婦幼保健工作;開展青少年和老年人保護工作。
7、加強鎮級財政的監督、管理,按計畫、預算管理鎮財政收入和支出,執行國家財政、財稅工作的法律、政策,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的完成。
8、管理人事、勞動、統計工作。
9、制定和組織實施鎮村的集鎮建設計畫,加強公用設施建設、水利建設、土地使用管理和環境綜合治理,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
10、加強預備役、兵員徵集和民兵工作。
11、協助和支持設立在本行政區域內不隸屬鎮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監督其遵守和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12、辦理民族、僑台、宗教事務以及上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政府辦公室
負責處理日常黨務、文秘工作、檢查督促基層黨組織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和鎮黨委布置工作的落實情況,負責文秘、信訪、檔案、安全保衛工作及會務、接待等內部事務管理。
負責人:蘇厚軍
組織人事科
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和幹部的選拔、培養、使用和管理監督,負責人事、離退休幹部管理及統戰和宗教、台僑、少數民族管理等管理工作。
負責人:沈金文
宣傳科
負責黨的宣傳教育工作,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抓好文明市民教育和創建文明小區、文明單位、文明村等工作。
負責人:宋敏華
紀檢監察室
負責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行政監察和受理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及調查處理等工作。
負責人:趙宏偉
人民武裝部
負責基幹民兵建設、預備役登記和徵兵及軍民共建、擁軍優屬、國防教育等工作。
負責人:周志龍
工會
依照法律和章程要求,負責工會建設工作。
負責人:顧金髮
團委
負責共青團建設工作。
負責人:顧柳艷
婦聯
依照法律和章程要求,負責開展婦聯工作。
負責人:張美琴
農業辦公室
負責農副業生產和水利建設管理、防汛抗台等工作。
負責人:張德明
工業貿易辦公室
負責工業、商業貿易、旅遊業發展和安全生產、環保等工作。
負責人:陸新龍
集鎮建設管理辦公室
負責集鎮建設管理、抗災救災和對集體、農民建房及房產開發等建設項目的審批與管理等工作。
負責人:瞿福明
社會事業辦公室
負責教育、衛生、科技、文化、體育及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開展愛國衛生運動、農村合作醫療管理等工作。
負責人:楊軍民
民政和勞動保障辦公室
負責民政、老齡和殘疾人工作,勞動和社會保障等工作。
負責人:石美華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司法所
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外來流動人口管理,抓好創建安全小區等工作;負責司法行政、人民調解、法制宣傳教育等工作。
負責人:桑學文
財經管理辦公室
負責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計畫、統計、經濟考核和收益分配、財政收支及資金融通、企事業單位的內審和財會管理、資產管理等工作。
負責人:楊書章
司法所
負責人:曹建國
安全監督管理檢查隊
負責人:沈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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