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縣2005-2007年殯葬改革工作實施意見

《松桃苗族自治縣2005-2007年殯葬改革工作實施意見》是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2005年發布的一則意見。

松桃苗族自治縣2005-2007年殯葬改革工作實施意見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和《貴州省殯葬管理條例》,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根據銅仁地區行署《關於加快全區殯葬改革步伐的通知》(銅署發〔2005〕24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認清形勢,統一思想,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
我縣是一個以苗漢兩族為主體的多民族縣,2004年,全縣總人口已達64萬。各族民眾信奉入土為安,全屍厚葬、信奉風水等傳統的喪葬觀念和習俗根深蒂固。銅仁市建火葬場以來,縣內死者到銅仁實行火化的屈指可數。甚至在火葬區即將死亡的松桃人,也有的因不願火化而回到松桃等待入土。喪事辦理均在家中或單位進行,埋葬均選擇山地、林地或耕地淺埋,高露墳頭。按正常死亡率7‰和每個墳墓占地10平方米計算,全縣每年約有70畝土地被死人占用。
年來,我縣在推進殯葬改革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由於多方原因,造成工作相對滯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殯葬改革法規宣傳不到位,對殯葬改革意義的認識不足。二是以殯儀館、公墓為主體的殯葬基礎設施建設沒有落實。三是亂埋亂葬現象嚴重,對亂埋亂葬的治理特別是公路主幹線兩側埋墳的清理力度不夠。四是殯葬管理機構不完善,沒有殯葬執法隊伍,殯葬管理規章制度不健全。五是殯儀服務市場混亂,缺乏有效管理。
歷史形成的喪葬陋習不僅浪費土地、破壞環境,而且助長了大操大辦的不良社會風氣,增加了民眾經濟負擔,導致封建迷信盛行,給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帶來十分不利的影響和危害。殯葬改革是黨和政府一貫倡導的一項移風易俗的社會改革,它崇尚科學、文明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對減少土地和森林資源消耗,保護生態環境和生活條件,推進文明衛生城市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長遠的歷史意義。當前,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社會文明程度不斷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殯葬改革縱深發展的新形勢下,必須充分認識加快殯葬改革步伐的重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
二、2005-2007年全縣殯葬改革的總體思路和目標任務
2005年-2007年全縣殯葬改革的總體思路是: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切實增強革除喪葬陋習,倡導文明新風的責任感和自覺性,認真落實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和《貴州省殯葬管理條例》,把加快殯葬改革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實,以殯葬基礎設施建設為龍頭,強化殯葬管理執法和殯葬改革工作機制建設,加大殯葬改革宣傳和亂埋亂葬治理工作力度,城鄉並舉。
目標任務:2005年啟動縣殯儀館、公墓建設,2006年底完成建設並投入使用;啟動一個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力爭至2007年實現每個鄉鎮都有一個以上農村公益性公墓。2007年啟動火葬場建設,力爭啟動火化。建立殯葬管理機構和殯儀服務站。2005年至2006年集中開展一次亂埋亂葬專項整治,對國道、省道、鐵路沿線、風景區沿線和城鎮可視範圍內的墳墓進行搬遷或採用綠化掩蓋。
三、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完善制度,切實推進殯葬改革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縣級成立以縣長為組長,分管副縣長為副組長,民政、林業、國土、公安、建設、衛生、環保、民宗等部門為成員的全縣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各鄉鎮要建立相應機構,切實加強對殯葬改革工作的領導。有關部[FS:PAGE]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積極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民政部門要積極做好各級政府的參謀,指導好面上工作,認真執行殯葬法律法規;宣傳部門和新聞單位要大力宣傳殯葬改革的重要意義,及時報導工作開展情況,廣泛宣傳,以形成強大的輿論聲勢,提高民眾參與的積極性和自覺性;組織、紀檢、監察部門要教育、監督黨員幹部帶頭嚴格執行殯葬法規、政策;公安等部門要依法對阻礙殯葬工作開展的相關單位、人員及時予以處理;發改、國土、建設、林業、規劃等部門要在生態墓區、公益性墓地、骨灰紀念堂建設等方面主動做好配合和服務工作;工商部門要配合公安和民政部門加強對喪葬用品市場的管理;宗教管理部門要對參加迷信活動人員加強教育管理,對借喪葬騙取錢財行為予以堅決打擊;衛生、環保部門要指導好消毒、防疫等工作;工會、團委、婦聯、老齡委、工商聯等單位要充分發揮群團組織的作用,協助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積極倡導移風易俗,推動殯葬改革工作深入開展。
(二)完善制度,加大投入
從2005年起,將殯葬改革工作列入對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年終考評內容。縣人民政府將殯葬事業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在基本建設計畫中統籌安排殯葬設施建設,加大對殯葬事業經費的投入。要充分發揮政府資金的槓桿作用和社會資金的導向作用,力爭用適當的投入取得較大的收益,堅持以改革的思路,鼓勵和支持社會資金投向生態墓區建設,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導,市場推進,公眾參與的多元化投入機制,加快殯葬設施建設。要解決好殯葬管理機構、人員和經費問題,建立殯葬執法隊伍,為推動殯葬改革創造條件,提供保障。
(三)依法行政,強化監督
要嚴格執行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和《貴州省殯葬管理條例》,使殯葬管理工作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要加大對殯葬改革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解釋,增強民眾積極參與支持殯葬改革的自覺性,黨員幹部要帶頭嚴格執行殯葬管理的有關規定,為民眾做好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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