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縣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松桃苗族自治縣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是松桃苗族自治縣為進一步加大全縣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力度,不斷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推進松桃苗族自治縣與全市同步建成小康社會制定的方案。

松桃苗族自治縣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大全縣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力度,不斷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推進我縣與全市同步建成小康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社會保險稽核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社會保險一系列政策措施,按照以“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拓展工作方式,強化工作措施,集中時間精力,精心組織實施,充分運用法律、經濟、行政手段,切實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加大基金征繳力度,不斷增強基金支撐能力。
二、組織機構
組 長:龍正江(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姚 思(縣政府辦常務副主任)
龍治和(縣委組織部副部長、人社局局長)
成 員:李 峰(縣委宣傳部副部長、文明辦主任)
陳明雲(縣財政局局長)
熊思革(縣安監局局長)
田 輝(縣住建局局長)
陳建華(縣工商局局長)
柯真祿(縣人社局黨組書記)
劉 玲(縣社保局局長)
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人社局,柯真祿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郭躍明、孔慶德同志負責具體日常工作。
三、目標任務
通過集中統一行動,有力推動以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招商引資企業、私營企業、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等為重點的擴面征繳工作,著力提高社會保險參保率和征繳率,全力確保2013年社會保險擴面征繳目標任務和基本社會保險覆蓋率的全面完成。
四、時間步驟
集中統一行動的時間為10月16日至11月20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摸清底數(10月26日前)。要充分運用勞動保障監察年檢、工商稅務年檢等工作,對本縣轄區內用工單位及職工參保繳費情況進行排查摸底,逐戶登記,進一步摸清企業用工情況,並建立統一的用人單位和個人登記信息資料庫。
(二)組織實施(11月10日前)。集中組織力量,協同各有關部門,統一開展以參保擴面、加強征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險執法專項檢查活動。
(三)認真總結(11月20日前)。各鄉鎮要認真總結本次開展擴面征繳工作的典型經驗和做法,形成“專項行動”專題工作總結,於11月25日前上報縣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成立縣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附後),負責專項行動工作的組織實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工作的督查、協調及日常調度工作。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明確人員具體負責抓落實,並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強化責任,密切協作配合。人社部門要負責牽頭組織實施;宣傳部門要大力開展宣傳;財政部門要確保必要的工作經費;安監部門要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在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先查驗參保繳費情況,督促未參保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後再辦理相關手續;住建部門要督促建築企業為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對不為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的建築企業,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法務部門要及時受理擴面征繳強制執行申請並負責執行;審計部門要將用人單位參保繳費情況納入審計的重要內容。各相關部門務必按照各自的工作職責密切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大力宣傳,營造良好氛圍。這次專項行動政策性強,涉及面廣,事關社會穩定和職工的切身利益,各鄉鎮及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大力開展擴大社會保險政策的宣傳諮詢活動,積極主動地配合新聞媒體宣傳參保政策,宣傳先進典型、先進經驗,大造聲勢,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人社部門要組織有關社會保險工作人員深入企業、社區、家庭,進行答疑解惑,充分調動廣大職工和居民參保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增強公眾參保意識,在全社會形成支持參保工作的良好氛圍。要建立信息專報,將好的做法和經驗及時報送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強化督查,建立工作制度。為確保這次專項行動每一階段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建立專項行動周匯報、月通報制度,由縣人社部門按周匯總後,向縣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匯報,縣政府督查室按月對各鄉鎮擴面征繳工作情況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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