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縣監察委員會

松桃苗族自治縣監察委員會

2018年1月9日10時,在松桃苗族自治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二次會議的會場上掌聲雷動,宣告貴州省首家縣級監察委員會的成立。

監察委員會成立後,撤銷監察局和檢察院反貪、反瀆、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將相關機構、職能、人員轉隸至監察委員會,實現機構、職能、人員的全面融合。監察委員會與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履行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兩項職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將實現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松桃苗族自治縣監察委員會
  • 正式掛牌:2018年1月10日
監察範圍,成立目的,

監察範圍

第一,包括國家公務員法所規定的國家公職人員,國家公務員法規定哪些是公職人員呢?包括中國共產黨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工商在線上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這是一類。
第二,由法律授權,或者由政府委託來行使公共事務職權的公務人員。
第三,國有企業的管理人員。
第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體育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
第五,民眾、自治組織中的管理人員。
第六,其他依法行使公共職務的人員。

成立目的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根本目的,還是要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把現在分散在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以及檢察機關的反貪污賄賂,其中還包括瀆職,再包括預防職務犯罪的職能整合在一起,在試點地區組建新的國家監察機關。目的是什麼呢?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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