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縣城市管理局

松桃苗族自治縣城市管理局

松桃苗族自治縣城市管理局是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松桃苗族自治縣城市管理局
  • 辦公地址:松桃苗族自治縣長樂大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有關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實施工作,研究擬定城市管理規劃和年度執法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城市綜合執法、城市管理相關行政審批工作;研究、推廣先進的城市管理科學技術及管理模式;負責培訓、教育全縣城市管理及城市綜合執法人員。
(三)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負責查處各類違反規劃管理的行為;參與建設工程放線和綜合驗收;強制拆除影響城市規劃實施的建築物、構築物和設施等。
(四)負責縣城區域市容秩序、渣土運輸、智慧城管管理工作;負責中心城區大型戶外廣告設定審批和市級智慧城管調度管理工作。
(五)負責縣城區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管理維護工作,參與中心城區市政公用設施項目立項、設計方案的審查及項目驗收等工作;負責全縣燃氣行業監管工作。參與新建、拆建、改建燃氣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查工作;燃氣設施改動審批;燃氣經營許可證核發;燃氣施工隊伍等責任單位的資質審查;督促燃氣項目施工安裝、峻工驗收工作;行使城市燃氣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六)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負責縣城區園林綠化和城市濕地的建設、管理維護工作,參與中心城區園林綠化項目立項、設計方案的審查及項目驗收等工作;依法審批砍伐、移植城市樹木和移植。
(七)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應的行政強制權;負責縣城區環境衛生管理業務工作和環境衛生設施建設;指導、監督、考核全縣各鄉鎮(街道)城鄉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八)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負責查處破壞、擅自改變市政公用設施,占壓地下管線設施,影響市政公用設施使用功能等違法行為。
(九)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負責查處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及城市山體開挖、爆破等噪聲污染及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
(十)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定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
(十一)行使食品藥品監管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對違反指定場所銷售經營的行政處罰權,負責查處在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等的行政處罰權。
(十二)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對侵占城市道路行為的部分行政處罰權,負責查處占道經營、非法占用人行道停車及非法挪用、占用停車設施等違法行為。
(十三)行使水務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對違反城市河道管理的行政處罰權,負責查處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的行政處罰權。
(十四)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五)承擔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耍、檔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人大政協定案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本系統黨建、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會、群團工作;負責全局執法車輛的調度管理、後勤保障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黨員幹部管理考核、職工培訓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工作;負責城管系統新聞宣傳、社會宣傳和網路宣傳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服務股)。負責擬定本系統的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本系統依法行政;擬定依法行政意見,負責對本系統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前置性審查;承辦本系統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等工作;負責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宣傳和執法人員法律培訓工作及執法證件的申領和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及公共服務項目的集中審核、審批工作;負責單位政府信息公共及政務服務相關工作;研究提出機關行政審批和有關服務事項辦理流程的調整意見;負責機關行政審批服務工作有關會議論證、審核、審定事項的組織協調等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財務與後勤保障股。負責城管系統財務收支、人員工資等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罰沒款及時,上繳和票據管理;負責固定資產的清產核資、裝備配置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綜合業務股。負責全縣城市綜合管理和市容秩序、環境衛生相關工作的發展戰略、總體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負責縣域環境衛生工作及指導、監督、考校全縣各鄉鎮(街道)環境衛生工作;負責中心城區生活垃坂餐廚廢棄物、醫療廢棄物清運及無害化處理的監督檢查;負責縣城區域市政公用設施、園林綠化建設管理相關工作發展戰略、總體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負責縣城區域市政公用設施、園林綠化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參與中心城區市政公用設施、園林綠化、燃氣改、擴、建項目立項、設計方案的審查及項目驗收等工作;負責全縣城鎮燃氣行業監督管理和燃氣從業人員考核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任廷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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